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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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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嘉实黄金(QDII-FOF-LOF)
2018年5月7日暂停申购、赎回及定投业务的公告

2018-05-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5月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2018年5月8日起(含8日)恢复本基金的日常申购(含定投)、赎回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登录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咨询相关情况。

关于嘉实现金添利货币市场基金

开放日常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5月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投资者范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2、嘉实现金添利货币单日单个基金账户通过直销渠道累计申购(含转入、定投)不超过500万元;嘉实现金添利货币单日单个基金账户通过代销渠道累计申购(含转入、定投)不超过5万元;具体请参见嘉实基金网站刊载的相关公告。

2日常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自2018年5月4日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的定期定额投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定期定额投资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业务操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视为下一开放日的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

3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3.1 定投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投资者通过嘉实基金直销网上交易办理本基金定投业务,每期固定扣款金额起点为0.01元以上(含0.01元)。

3.2 通过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定投业务

以下代销机构开办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各家代销机构的每月固定扣款金额起点及其金额级差要求如下:

4.基金销售机构

4.1直销机构

(1)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2)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3)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4)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5)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6)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7)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8)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9)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10)嘉实基金直销网上交易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通过直销网上交易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定期定额赎回、定期定额转换、查询等业务。具体参见相关公告。

4.2 代销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3其他与基金销售机构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代销机构,并另行公告。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5.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嘉实现金添利货币市场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开放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2017年3月2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上的“嘉实现金添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亦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进行查询。

(3)投资者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在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否则,如因申请未得到基金管理人或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而造成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与赎回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