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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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2018-05-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07证券简称:振江股份公告编号:2018-042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年5月2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胡震先生的通知,获悉胡震先生所持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 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胡震先生于2018年4月27日将其持有的218.57万股有限售条件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4%)质押给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质押登记日期为2018年4月26日,相关质押手续已办理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胡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728.9642万股有限售条件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68%。胡震先生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股份为1,715.07万股,占其直接持股总数的45.99%,占公司总股本的13.65%。

二、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质押情况

胡震先生本次股票质押主要用于个人提供对外担保。胡震先生个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而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若后续出现上述风险,胡震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上述股份质押事项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3日

证券代码:603507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3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补充

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年5月2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胡震先生的通知,胡震先生将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进行补充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 股份补充质押的具体情况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胡震先生分别于2017年12月21日和2018年1月30日将其持有的444.5万股和742万股有限售条件股份(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3.54%和5.91%)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质押手续已办理完毕。(详见公司公告2017-027,2018-013)

因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波动较大,胡震先生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69万股和114万股有限售条件股份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该质押系对上述2017年12月21日和2018年1月30日办理的股份质押的补充质押,补充质押股份数量分别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55%和0.91%,本次补充质押登记日为2018年5月2日。

截至本公告日,胡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728.9642万股有限售条件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68%。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股份为1,898.07万股,占其直接持股总数的50.90%,占公司总股本的15.11%。

二、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质押情况

胡震先生本次股份质押主要用于对前次股票质押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胡震先生个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而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若后续出现上述风险,胡震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上述股份质押事项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3日

报备文件

1、《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交易确认书》

证券代码:603507证券简称:振江股份公告编号:2018-044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17年 11 月 13 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2017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及2017年11月30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于2017年12月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及2017年12月26日召开的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扩大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范围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5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7-006),《关于扩大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范围的公告》(2017-021)。

一、购买理财实施情况

2017年11月至今,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及有关进展公告详见公司持续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一) 购买已到期理财产品及其赎回情况

1、公司于2018年1月11日购买的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金樽387期(90天)收益凭证于2018年4月11日到期,按协议资金于2018年4月12日到账,公司收回本金3,500万元,实际年化收益率4.8%,获得理财收益415,218.80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13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4)。

2、公司于2018年1月18日购买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2018年JG214期于2018年4月19日到期,按协议资金于2018年4月19日到账,公司收回本金10,000万元,实际年化收益率4.8%,获得理财收益1,200,000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19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7)

3、公司于2018年2月13日购买的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银行可终止式人民币理财产品于2018年2月26日到期赎回,按协议约定资金已于2018年2月27日到账,公司收回本金 1,000 万元,实际年化收益率3%,获得理财收益11,666.67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14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25)

(二)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上述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 已购买未到期理财产品情况

二、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的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所选择的理财产品均为保本型产品,在上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与该金融机构保持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2、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好的中低风险投资产品,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确保资金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不会影响公司经营计划正常实施。

3、使用适度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金额合计35,500万元(含本次),符合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闲置募集资金理财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50,000万元)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