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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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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
实施结果的公告

2018-05-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证券代码:600463 公告编号:临2018-023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

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空港股份”)于2017年10月30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天竺空港经济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的通知,开发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在未来6个月内(2017年10月30日至2018年4月30日),累计增持总额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的股份。(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3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截至2018年4月30日,开发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临空兴融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空兴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791,912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97%,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2018年5月2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开发公司《北京天竺空港经济开发公司关于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增持计划实施完毕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增持主体临空兴融为公司控股股东开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实施本次 增持计划前,开发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47,946,207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49.315%,临空兴融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

(二)增持主体:开发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三)增持股份的种类:无限售流通股A股。

(四)增持股份的数量:累计增持总额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五)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六)增持股份的方式: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合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七)计划增持股份的实施期限:2017年10月30日至2018年4月30日。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应当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八)计划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临空兴融于2017年10月30日至2018年4月30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791,912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97%,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增持计划完成后,开发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9,738,119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49.913%。

四、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开发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依据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未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律师核查意见

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合法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增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豁免要约收购申请的情形;截至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之日,空港股份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一)《北京天竺空港经济开发公司关于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增持计划实施完毕的通知》

(二)《北京法驰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天竺空港经济开发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