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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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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8-05-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8-065

债券代码:122267、136351、136439、136520

债券简称:13永泰债、16永泰01、16永泰02、16永泰03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28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2018年5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参与表决董事8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会议表决,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合资设立海南泰垦体育旅游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5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农垦集团”)、永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集团”)共同签署《关于成立海南泰垦体育旅游有限公司合作投资框架协议》,合资设立海南泰垦体育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垦公司”)。泰垦公司拟定注册资本为10亿元,由本公司、海南农垦集团、永泰集团三方股东组成,其中:本公司出资4亿元,持股40%;海南农垦集团出资2.5亿元,持股25%;永泰集团出资3.5亿元,持股35%。注册资本采取分期缴纳的方式,首期出资额为1亿元,由三方按股比于2018年6月份出资到位;剩余出资各方根据项目进度按股比同期缴纳。

永泰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4,027,292,38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2.41%。因此,本次合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控股股东永泰集团以增加临时提案形式提出,提请公司于2018年5月18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永泰集团作为关联方在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时将回避表决。

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投资额度内具体负责决策和实施有关本次合资公司设立、后续出资及股东调整等协议约定的各项事项。

二、《关于聘任裴余一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经总经理常胜秋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裴余一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附:裴余一女士简历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五月四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8-066

债券代码:122267、136351、136439、136520

债券简称:13永泰债、16永泰01、16永泰02、16永泰03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28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2018年5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参与表决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会议表决,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合资设立海南泰垦体育旅游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加快公司发展,提升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情况,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本议案由控股股东永泰集团有限公司以增加临时提案形式提出,将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五月四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公告编号:临2018-067

债券代码:122267、136351、136439、136520

债券简称:13永泰债、16永泰01、16永泰02、16永泰03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合资设立海南泰垦体育旅游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由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能源”或“公司”、“本公司”)与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农垦集团”)、永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集团”)共同合资设立海南泰垦体育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垦公司”;暂定名,实际名称以核准为准),泰垦公司拟定注册资本为10亿元,其中:本公司出资4亿元,持股40%;海南农垦集团出资2.5亿元,持股25%;永泰集团出资3.5亿元,持股35%。注册资本采取分期缴纳的方式,首期出资额为1亿元,由三方按股比于2018年6月份出资到位;剩余出资由各方根据项目进度按股比同期缴纳。

●本次公司合资设立泰垦公司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精神,抓住海南改革开放新机遇,通过优势互补实现合作共赢,共谋发展,从而提升公司竞争力和盈利水平。

●永泰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4,027,292,38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2.41%。因此,本次合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控股股东永泰集团以增加临时提案形式提出,提请公司于2018年5月18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永泰集团作为关联方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时将回避表决。

●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的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及所属公司与永泰集团未发生合资设立公司事项。

●本次签署的协议为各方合作投资框架协议,合资公司的设立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规定,根据合资公司设立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本次合资事项暨关联交易概述

2018年5月2日,公司与海南农垦集团、永泰集团共同签署了《关于成立海南泰垦体育旅游有限公司合作投资框架协议》,由三方共同在海南省合资设立泰垦公司。泰垦公司拟定注册资本为10亿元,由本公司、海南农垦集团、永泰集团三方股东组成,其中:本公司出资4亿元,持股40%;海南农垦集团出资2.5亿元,持股25%;永泰集团出资3.5亿元,持股35%。注册资本采取分期缴纳的方式,首期出资额为1亿元,由三方按股比于2018年6月份出资到位;剩余出资各方根据项目进度按股比同期缴纳。

永泰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4,027,292,38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2.41%。因此,本次合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控股股东永泰集团以增加临时提案形式提出,提请公司于2018年5月18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永泰集团作为关联方在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时将回避表决。

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投资额度内具体负责决策和实施有关本次合资公司设立、后续出资及股东调整等协议约定的各项事项。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海南农垦集团

1、公司名称: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公司住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115号海垦国际金融中心42层

3、法定代表人:杨思涛

4、注册资本:88亿元

5、成立日期:2015年12月23日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5RCAPY0G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8、经营范围:以农为主,重点发展天然橡胶、热带水果、热带作物、草畜养殖、南繁育制种等热带特色农业产业,产业投资、土地开发、园区投资运营,以及旅游健康地产、商贸物流、金融服务等现代服务业。

海南农垦集团系海南省政府直属国有独资企业,前身是海南省农垦总局和海南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属中国第三大垦区。2015年底根据中央、国务院和海南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推进以“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为主线的新一轮海南农垦改革,在原海南省农垦总局、原海南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基础上组建海南农垦集团,并于2015年12月29日正式挂牌成立,承接原海南省农垦总局和海南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经营性国有资产权益。

海南农垦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永泰集团

1、公司名称:永泰集团有限公司

2、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27号太平湖东里14号

3、法定代表人:王广西

4、注册资本:62.65亿元

5、成立日期:2002年4月15日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370600402

7、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8、经营范围:企业管理;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房地产开发;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销售建筑材料、电子设备、金属材料、贵金属。

永泰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4,027,292,38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2.41%,永泰集团实际控制人为王广西先生。

三、本次合作协议签署的时间与方式

2018年5月2日,公司与海南农垦集团、永泰集团共同签署了《关于成立海南泰垦体育旅游有限公司合作投资框架协议》,由三方共同在海南省合资设立泰垦公司,泰垦公司拟定注册资本为10亿元。

四、本次合作协议签署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背景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抓住海南改革开放新使命的重大契机,三方合资在海南成立体育旅游公司,通过优势互补实现合作共赢,共谋发展。

(二)合作内容

合资成立海南泰垦体育旅游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核准名称为准)。

泰垦公司将以赛马运动作为主业,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各种相关设施,促进赛马运动成为海南旅游消费新热点,同时全力推进竞猜型体育彩票和大型国际赛事即开彩票的落地。

在经营赛马运动主业的同时,推动周边地区体育旅游和乡村旅游的开发建设,使泰垦公司项目所在地成为海南国际旅游消费胜地的重要组成部分。

项目用地优先考虑海南农垦集团所属土地;各方抓紧内部审批流程,并争取在2018年5月份召开首届股东会,审议《公司章程》,开展工商注册等后续工作。

(三)注册资本及比例

泰垦公司注册资本为10亿元人民币,由本公司、海南农垦集团、永泰集团三方股东组成,其中本公司持股40%,海南农垦集团持股25%,永泰集团持股35%。

注册资本采取分期缴纳的方式,首期出资额为1亿元人民币,由三方按股比于2018年6月份出资到位;剩余出资由各方根据项目进度按股比同期缴纳。

三方商定,合适时机选择国际知名专业旅游公司承接永泰集团持有的泰垦公司20%股份,届时泰垦公司股东由四方组成。

五、本次合资事项暨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程序

2018年5月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合资设立海南泰垦体育旅游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共8名董事参与审议,其中:5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3名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合资设立海南泰垦体育旅游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和独立意见

2018年4月28日,公司独立董事戴武堂先生、王春华先生、邢红梅女士为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了事前认可函,对将本次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表示事前认可。

2018年5月2日,公司独立董事戴武堂先生、王春华先生、邢红梅女士为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公司合资设立泰垦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加快公司发展,提升公司竞争力。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2018年5月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合资设立海南泰垦体育旅游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意见认为:本次公司合资设立海南泰垦体育旅游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通过优势互补实现合作共赢,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本次关联交易由控股股东永泰集团以增加临时提案形式提出,提请公司于2018年5月18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本公司控股股东永泰集团作为关联方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时将回避表决。

六、与关联方12个月内历史非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的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及所属公司与控股股东永泰集团未发生合资设立公司事项。

七、本次合资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18年4月1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推动海南成为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新标杆,形成更高层次改革开放新格局,赋予海南经济特区改革开放新使命,确定了海南的战略定位是: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试验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国家重大战略服务保障区。特别是提出了创新促进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的体制机制,拓展旅游消费发展空间,支持在海南建设国家体育训练南方基地和省级体育中心,鼓励发展沙滩运动、水上运动、赛马运动等项目,支持打造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区。

本次公司与海南农垦集团、永泰集团共同合资设立泰垦公司,是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精神,充分利用本公司与海南农垦集团、控股股东永泰集团各自所拥有的上市公司、大型国有企业与大型民营企业的资源优势,共同打造以赛马运动作为主业,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各种相关设施。泰垦公司在经营赛马运动主业的同时,还将推动周边地区体育旅游和乡村旅游的开发建设,使开发的项目所在地成为海南国际旅游消费胜地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做出贡献,并获得良好的收益和回报。

公司将紧紧抓住海南改革开放新使命这一重大契机,通过本次合资公司的设立,实现优势互补和合作共赢,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增强公司发展后劲,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八、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协议为各方合作投资框架协议,合资公司的设立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规定,根据合资公司设立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事前认可本次交易的函以及对本次交易发表的意见;

3、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5、《关于成立海南泰垦体育旅游有限公司合作投资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五月四日

证券代码:600157证券简称:永泰能源公告编号:临2018-068

债券代码:122267、136351、136439、136520

债券简称:13永泰债、16永泰01、16永泰02、16永泰03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18日

3. 股权登记日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永泰集团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8年4月28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公司32.41%股份的控股股东永泰集团有限公司,在2018年5月2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永泰集团有限公司提请在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增加审议《关于公司合资设立海南泰垦体育旅游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内容为:

永泰能源与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农垦集团”)、永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集团”)共同签署《关于成立海南泰垦体育旅游有限公司合作投资框架协议》,拟合资设立海南泰垦体育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垦公司”)。泰垦公司拟定注册资本为10亿元,由永泰能源、海南农垦集团、永泰集团三方股东组成,其中:本公司出资4亿元,持股40%;海南农垦集团出资2.5亿元,持股25%;永泰集团出资3.5亿元,持股35%。注册资本采取分期缴纳的方式,首期出资额为1亿元,由三方按股比于2018年6月份出资到位;剩余出资各方根据项目进度按股比同期缴纳。

本项议案为关联议案,永泰集团作为关联方在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时将回避表决。同时,永泰能源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投资额度内具体负责决策和实施有关本次合资公司设立、后续出资及股东调整等协议约定的各项事项。

2018年5月2日,公司独立董事戴武堂先生、王春华先生、邢红梅女士为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公司合资设立泰垦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加快公司发展,提升公司竞争力。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8年4月28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8年5月18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9号双喜广场26层公司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18日至2018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注:会议还将听取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相关公告于2018年4月28日、5月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第5项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5-9项、第12项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7-8项、第12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永泰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注:会议还将听取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8-069

债券代码:122267、136351、136439、136520

债券简称:13永泰债、16永泰01、16永泰02、16永泰03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第三期短期

融资券到期兑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3日完成了公司2017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工作,发行金额为10亿元,期限365天,单位面值100元,发行的利率为6.5%,起息日为2017年5月3日,兑付日为2018年5月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具体见公司于2017年5月4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45)。

本期短期融资券于2018年5月3日到期,公司已于2018年5月3日按期兑付了本期短期融资券本息,本息兑付总额为10.65亿元。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五月四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8-070

债券代码:122267、136351、136439、136520

债券简称:13永泰债、16永泰01、16永泰02、16永泰03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业绩说明会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8日(周二)上午9:30-10:3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 “上证e访谈”栏目(http://sns.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说明会方式

一、说明会类型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相关内容已于2018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进行了披露。为便于广大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2017年度经营情况和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将于2018年5月8日上午9:30-10:30召开网络投资者说明会,就公司2017年度经营业绩、利润分配预案相关内容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时间:2018年5月8日(周二)上午9:30-10:30。

2、地点:本次说明会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上证e访谈”栏目举行,网址为:http://sns.sseinfo.com。

3、方式:网络说明会方式。

三、参会人员

公司董事长徐培忠先生、副董事长王军先生、总会计师卞鹏飞先生、董事会秘书李军先生将出席本次说明会。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2018年5月8日(周二)上午9:30-10:30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网址为:http://sns.sseinfo.com),通过“上证e访谈”栏目与公司参会人员进行互动交流,参会人员将及时回答投资者提问。

2、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告后附的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提前提出与本次说明会内容相关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员:宁方伟、杨雨馨

联系电话:0351-8366507、8366511

联系传真:0351-8366501

电子邮箱:WTECLZQB@126.COM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五月四日

附:裴余一女士简历

裴余一女士,汉族,1968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南京老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南京小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永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华电金泰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永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融资总监,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裴余一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