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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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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94版)

2018-05-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4版)

问题15: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末应付票据余额6.04亿元,同比增长16.83%,主要是本期增加尚未到期的信用证1.17亿元,请补充披露信用证开具的交易背景。

回复:

本笔信用证业务属于公司融资行为,具体操作流程为:公司利用中信银行授信额度向子公司开具国内信用证,公司与中信银行签订了“国内信用证融资主协议”,子公司收到此笔信用证后,将其到银行进行贴现融资,最后将贴现融资款再转回公司。该融资方式的财务成本略低于银行借款。

问题16:年报显示,公司现金流量表中“收到的其它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有利息收入588万元。请补充披露将上述利息收入划分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原因。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利息收入588万元为公司及其子公司存放在银行产生的利息收入以及出于降低财务成本需要,以承兑汇票形式结算而存放在银行的保证金产生的利息收入。银行存款为流动资金使用,将588万元利息收入划分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

会计师意见: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利息收入588万元为兰石重装及其子公司存放在银行产生的利息收入以及出于降低财务成本需要,以承兑汇票形式结算而存放在银行的保证金产生的利息收入。银行存款为流动资金使用。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兰石重装将588 万元利息收入划分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

问题17:年报显示,公司其他应收款中往来借款由期初的4万元增长到期末的1265万元,请补充披露前五大往来借款的单位名称、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产生往来款的原因,往来款发生额和余额。

回复:

2017年12月,公司完成对洛阳瑞泽石化工程有限公司51%股权的收购,使得公司2017年度合并范围发生变化,导致公司其他应收款中往来借款由期初的4万元增长到期末的1265万元,其他应收款明细列示如下:

单位:元

以上列表为公司其他应收款项的主要明细及性质,其他应收款的欠款方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产生往来款的原因分别为:瑞泽石化子公司河南复拓以借款方式向河阳石化支付的购买原材料款;瑞泽石化向参股子公司云南东岩实业有限公司借予的项目启动资金;河南复拓向自然人孙震支付的购买原材料款及瑞泽石化与自然人李江形成的个人借款。

问题18:年报显示,“成本分析表”中公司对分产品的成本构成项目披露不充分。请公司按照《格式准则第2号》的要求详细披露各产品的具体成本构成情况。

回复:

将根据要求在年报上更新详细披露

单位:元

问题19:年报显示,公司年报可能存在多处错误,包括但不限于第124页,长期股权投资期末金额与合并资产负债表中金额不一致,第137页,其他流动负债表格有误。请公司核实年报中是否存在其他错误。

回复:

因工作人员疏忽,导致年报出现多处漏填错填,具体见下:

一、对年报内容进行补充披露的部分

1、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中“营业外收入”的其他项目535.64万元,在其他说明中进行内容补充(第142页)。

2、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成本分析表”将按照《格式准则第2号》的要求进行详细披露(明细表在18条已说明)(第15页)

二、对年报内容进行更正的部分

1、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第18页)及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中“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制的资产”(第145页),应收票据披露金额填报有误,披露金额为257,954,923.6元;实际应收票据为256,530,923.60元。合计金额为557,149,714.40元。

2、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中“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披露金额填报有误(第110页),披露金额为63,917,376.00元,合计金额为257,954,923.60元;正确的金额为质押的商业承兑汇票金额为62,493,376.00元,合计金额为256,530,923.60元。

3、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中“存货”期初数填报金额有误(第117页),更正如下:

单位:元

4、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主营业务分析”中研发支出金额有误(第14页),未将资本化的2,433,506.32元加上,只是按费用研发支出12,514,241.62元填列,应更正为14,947,747.94元,较上年增加15.59%。

5、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研发投入情况表”(第16页)补充“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2,433,506.32元,更正研发投入合计为14,947,747.94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0.50%,研发投入资本化占总研发投入的比重16.28%;对研发内容,是否有相应的研发成果等补充研发“情况说明”;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中第125页“无形资产情况表”补充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1.21%。

6、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中“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数漏填30,240,000.00元(第120页)将更正补上。

7、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中“关联担保情况”(第156页)中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表合计金额有误,披露金额为3,742,193,301.34元,正确金额为36,217,033,01.34元。

8、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中第118页“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可”更正补上、第132页“其他流动负债”的“其”更正补上。

公司对年报出现的多处披露错误,向投资者致以诚挚道歉。今后公司将加强信息披露工作,建立数据的多方复核机制,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经修订完善后的年报,请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兰石重装2017年年度报告》(修订稿)。

特此公告。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