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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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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5-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83 证券简称:赛腾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3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8年5月3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8年4月28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及《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孙丰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404人中,有3名激励对象离职、3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限制性股票、2名激励对象的直系亲属在知晓股权激励事项后仍购买公司股票,本次调整剔除上述原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对象由404人调整为369人,授予权益总数由300万股调整为284.49万股。

公司监事会针对此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数量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俊、赵建华、Lim Kok Oon因参与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故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赛腾股份2018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以及公司董事会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和激励对象已符合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授予条件,同意确定以2018年5月3日为授予日。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共369人,涉及限制性股票共284.49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针对此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俊、赵建华、Lim Kok Oon因参与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故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3日

证券代码:603283 证券简称:赛腾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4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18 年5月3日上午10: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18 年4月28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 3 名,实际参加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及《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冉进国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404人中,有3名激励对象离职、3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限制性股票、2名激励对象的直系亲属在知晓股权激励事项后仍购买公司股票,本次调整剔除上述原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对象由404人调整为369人,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赛腾股份2018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中确定的人员;授予权益总数由300万股调整为284.49万股。

经审议,全体监事认为:本次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同意公司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赛腾股份2018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以及公司董事会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和激励对象已符合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授予条件,同意确定以2018 年5月3日为授予日。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共369人,涉及限制性股票共284.49万股。

经审议,全体监事认为:

1、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和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3、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为2018年5月3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8年5月3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69名激励对象授予284.49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5月3日

证券代码:603283 证券简称:赛腾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5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18年5月3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284.49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4.49元/股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赛腾股份”)《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2018年5月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18 年5月3日,以14.49元/股的价格向369名激励对象授予284.49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8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提请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权小锋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2018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公司于2018年3月12日起在公司公示栏公布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3月12日至2018年3月22日,已超过10天。在公示期间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问题或异议。公司监事会发表了《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8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8年3月28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 2018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8年5月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18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二、关于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数量、授予价格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除公司董事会通过《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对公司股权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外,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数量、授予价格与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内容一致。

三、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于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为: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 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其他情形;

(7)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公司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上述任一情形,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8年5月3日,同意向369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84.49万股,授予价格为人民币14.49元/股。

四、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授予日为2018年5月3日。

2、授予数量:授予数量为284.49万股。

3、授予人数:授予激励对象369人。

4、授予价格: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4.49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本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均自授予之日起计。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授予的激励对象共369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如下: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1、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和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3、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为2018年5月3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8年5月3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69名激励对象授予284.49万股限制性性票。

六、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董事会确定公司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8年5月3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未发现公司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公司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公司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和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本次激励计划的关联董事已进行回避表决。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18年5月 3日,并同意按照《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授予369名激励对象284.49万股限制性股票。

七、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284.49万股限制性股票,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最终确认授予日向激励对象授予的权益工具公允价值总额为3971.48万元,该等公允价值总额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财务成本在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每年按解除限售的比例摊销。见下表:

上述结果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些许影响,但考虑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业务、技术团队的积极性,从而提高公司经营效率,激励计划带来的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授予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授予的授予日的确定已经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本次授予的授予对象和授予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

1、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3日

证券代码:603283 证券简称:赛腾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6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及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5月3日,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调整。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8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提请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权小锋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2018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公司于2018年3月12日起在公司公示栏公布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3月12日至2018年3月22日,已超过10天。在公示期间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问题或异议。公司监事会发表了《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8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8年3月28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 2018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8年5月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股权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对股权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发表了意见。

二、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数量进行调整的情况

(一)调整原因及方案

1、关于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

原404名激励对象中,3名激励对象离职、3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限制性股票、2名激励对象其直系亲属在知晓股权激励事项后仍购买公司股票,本次调整剔除上述原激励对象。

本次调整后,公司此次激励对象人数由404名变更为369名,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赛腾股份2018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中确定的人员。

2、授予数量的调整

因上述激励对象的调整,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00万股变更为284.49万股。

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授予对象、授予数量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且本次调整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同意公司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及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调整后激励对象名单符合《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对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