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当代明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36 证券简称:当代明诚 公告编号:临2018-060号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于2018年4月26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董事。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8年5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华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借款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华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借款的公告将于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将于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 5月4日
证券代码:600136 证券简称:当代明诚 公告编号:临 2018-061号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华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强视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视传媒”)拟向华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美银行”)借款人民币壹亿元整。
2018年5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华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借款的议案》,同意强视传媒与华美银行签订《授信协议》。协议约定强视传媒向华美银行借款人民币壹亿元整。
一、华美银行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华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2年6月29日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吴建民
注册资本:140,000万人民币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30楼
股东持股情况:截止2017年12月31日,华美银行共有一家股东,美国华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实际控制人,持有其100%股权。
经营情况:在下列范围内经营全部外汇业务以及对除中国境内公民以外客户的人民币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股票以外的其他外币有价证券;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办理国内外结算;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提供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华美银行总资产为68.5亿元,净资产为13.7亿元;2017年度华美银行实现营业收入为1.4亿元,净利润为3439万元。以上数据经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授信协议》的主要内容
强视传媒与华美银行此次签订的《授信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1、借款金额:人民币壹亿元整;
2、借款用途:用于电视剧《如果岁月可回头》(又名《岁月有迹有春天》,以下简称“电视剧项目”)摄制;
3、授信额度期限:自《授信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的24个月,或电视剧《如果岁月可回头》在中国大陆地区首轮播出完成日后的6个月,以较早者为准;
4、还款方式:按照以下时间表分期还款
—在分期还款计算起始日起第3个月月末,需累计连本带息偿还授信额度的10%;
—在分期还款计算起始日起第6个月月末,需累计连本带息偿还授信额度的25%;
—在分期还款计算起始日起第9个月月末,需累计连本带息偿还授信额度的50%;
—授信到期日连本带息全额偿清;
5、担保措施:
1)公司及公司董事游建鸣先生为此次借款提供担保;
2)强视传媒提供其于电视剧项目在中国大陆地区所有媒体发行合同项下的收入(发行合同的定金部分除外)之所得份额做应收账款质押。
3)强视传媒(包括其子公司)提供其在华美银行批准的电视剧项目现有发行合同(具体以《授信协议》约定为准)项下的收入之所得份额做应收账款质押。
三、本次借款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借款的利率是结合人民银行1至5年期基准利率水平上浮18%确定。
四、本次借款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授信协议的签署,将有效满足强视传媒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利于公司影视版块业务的快速开展。
特此公告。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4日
证券代码:600136 证券简称:当代明诚 公告编号:临2018-062号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强视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视传媒”)、双刃剑(苏州)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双刃剑”)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强视传媒向华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美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授信10,000万元提供10,000万元担保,期限2年;为全资子公司苏州双刃剑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南京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授信3,000万元提供3,000万元担保,期限1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担保外,本公司已为强视传媒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3,461.25万元,已为苏州双刃剑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的经营目标及资金需求情况,为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武汉当代明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5月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强视传媒向华美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授信10,000万元提供担保, 保证期间为强视传媒在该授信协议下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同意为全资子公司苏州双刃剑向南京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授信3,0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1年。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强视传媒
公司名称:强视传媒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游建鸣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3676179450W
注册地址:浙江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C7-007-A
注册资本:6,000万元
主营业务范围:制作、复制、发行: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影视服装道具租赁;影视器材租赁;影视文化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会展会务服务;摄影摄像服务;制作、代理、发布:户内外各类广告及影视广告;艺人经纪等。
与本公司关系:强视传媒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强视传媒总资产203,105.45万元;总负债148,773.71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10,950万元,流动负债147,336.21万元;净资产43,596.50万元;营业收入57,105.98万元;净利润12,653.26万元;资产负债率73.25%。以上数据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止2018年3月31日,强视传媒总资产211,312.51万元;总负债156,380.62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11,400万元,流动负债155,232.99万元;净资产44,360.05万元;营业收入6,797.48万元;净利润763.42万元;资产负债率74.00%。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苏州双刃剑
公司名称:双刃剑(苏州)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立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5323690587A
注册地址:苏州高新区通安镇华圩路18号12幢
注册资本:1,051.282万元
主营业务范围:体育文化信息咨询;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各类广告;体育赛事活动策划;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及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艺术品设计、美术设计;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服装、服饰、文化用品批发、零售;体育经纪,体育场馆经营管理,票务代理,健身服务,从事体育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与本公司关系:苏州双刃剑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截止2017年12月31日,苏州双刃剑总资产54,104.39万元;总负债26,405.08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00万元,流动负债26,405.08万元;净资产27,699.31万元;营业收入18,006.73万元;净利润9,232.40万元;资产负债率48.80%。以上数据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止2018年3月31日,苏州双刃剑总资产60,189.26万元;总负债27,739.42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00万元,流动负债27,739.42万元;净资产32,449.84万元;营业收入15,434.03万元;净利润4,755.43万元;资产负债率46.09%。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强视传媒担保事项
本公司将为全资子公司强视传媒向华美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授信10,000万元提供担保,保证期间为强视传媒在该授信协议下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苏州双刃剑担保事项
本公司将为全资子公司苏州双刃剑向南京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授信3,0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1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四、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意见: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担保责任,是根据全资子公司经营目标及资金需求情况确定的,目的是满足全资子公司经营的资金需求,该担保不会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全资子公司正常经营资金的需求,属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正常经营行为,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积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含本次),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88,961.25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25%。其中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38,961.25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44%;公司为湖北省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给公司一系列融资进行的担保提供了反担保,反担保金额为5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81%。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三)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特此公告。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