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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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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通知

2018-05-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326 证券简称:秦港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3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登记日:2018年6月12日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6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6月20日10点00 分

召开地点: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东港路 25 号秦皇岛海景酒店二层明珠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6月20日

至2018年6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审议事项已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5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2017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不适用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6、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该报告无需表决)。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请见本公司于5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2017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会议资料。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1及附件3。当所获票数达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过半数时,该表决项方为通过。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H 股股东参会事项参见本公司于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发布的 H 股股东大会通知。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欲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亲身或其委任代表)应当于2018年5月 30日(星期三)或该日以前,将出席股东大会的回执以专人送递或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至本公司,回执详见本公告附件。

(二) 股东或其代理人出席会议时应出示身份证明。如果出席会议的股东为法人,其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授权的人士应出示其法人之董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委任该人士出席会议的决议的复印件方可出席。

六、 其他事项

(一) 与会股东(亲身或其委派的代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二) 公司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滨路35号(邮政编码:066000)。

(三)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女士

电话:0335-3099676

传真:0335-3093599

特此公告。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2017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出席回执

附件3:网络投票方式说明(累积投票制)

● 报备文件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6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并按以下指示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就2017年度股东周年大会通知所载的决议案投票。若无指示,则由本单位(或本人)的代表可自行酌情投票表决。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于股权登记日):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就大会审议的议案1-7,委托人可在“赞成”、“反对”或“弃权”框内划“√”,作出投票指示。

议案8-10适用累积投票制。就大会审议的议案8,股东持有的每一股份均有与应选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人数(6人)相同的表决权。股东可以分散地行使表决权,对每一位董事候选人投给与其持股数额相同的表决权;也可以集中行使表决权,对某一位董事候选人投给其持有的每一股份所代表的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全部表决权或部分表决权。

股东对某一个或某几个董事候选人集中行使的表决权总数,多于其持有的全部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时,股东投票无效,视为放弃表决权;股东对某一个或某几个董事候选人集中行使的表决权总数,少于其持有的全部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时,股东投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放弃表决权。

投票人应在候选人后的方框内填写投票数。例如:投票人选举董事的最大有效表决权数为代表股份数与候选人数(6人)的乘积。如代表股份数为100股,其最大有效表决权数=代表股份数100×6=600。投票人可将600票平均投给6位候选人,集中投给1人,或分散投给多人。投票人应在候选人后的方框内填写投票数。

议案9-10的投票方法与议案8相同。当所获票数达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过半数时,该名候选人当选。

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除非阁下在本授权委托书另有指示,否则除股东周年大会通知所载决议案外,阁下之授权代表亦有权就正式提呈股东周年大会之任何决议案自行酌情投票。

2、本授权委托书必须由阁下或阁下以正式书面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如股东为法人,则授权委托书必须盖上法人印章,或经由其董事或获正式授权签署授权委托书的代理人亲笔签署。如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的代理人签署,则授权该代理人签署的授权书或其它授权文件必须经过公证。

3、A 股股东最迟须于大会召开时间二十四小时前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授权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并经公证之授权书或其它授权文件送达至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地址为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滨路 35 号,邮政编码 066000,传真 0335-309 3599,方为有效。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 2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出席回执

致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 1)(中/英文姓名)为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 A 股股东。本人(本公司)拟出席(亲身或委派代表)于2018年6月20日(星期三)10:00在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东港路25号秦皇岛海景酒店二层明珠厅举行的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特此通知。

附注:

1、请用正楷填上全名(中文或英文名)(需与公司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回执,请于2018年5月30日(星期三)或之前以专人送递、邮寄或传真方式交回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地址为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滨路35 号,邮政编码066000(传真 0335-3093599)。

附件3

网络投票方式说明(累积投票制)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