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提起诉讼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ST尤夫公告编号:2018-078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提起诉讼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4日在指定信息媒体上发布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7)。经事后核查,因工作人员疏忽导致上述公告中部分内容出现错误,现对上述公告进行更正如下:
更正前:
二、有关案件的基本情况
《民事起诉状》(一)
(二)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返还原告存款146,176,878.13亿元人民币。
3、本案诉讼费、律师费等有被告承担。
(三)诉讼案由及起因
显示原告盖章的与被告签订的编号为《质押合同》
《民事起诉状》(二)
(二)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返还原告存款146,176,878.13亿元人民币。
3、本案诉讼费、律师费等有被告承担。
(三)诉讼案由及起因
显示原告盖章的与被告签订的编号为《质押合同》
更正后:
二、有关案件的基本情况
《民事起诉状》(一)
(二)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返还原告存款146,176,878.13元人民币。
3、本案诉讼费、律师费等由被告承担。
(三)诉讼案由及起因
显示原告盖章与被告签署的《质押合同》
《民事起诉状》(二)
(二)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返还原告存款146,176,878.13元人民币。
3、本案诉讼费、律师费等由被告承担。
(三)诉讼案由及起因
显示原告盖章与被告签署的《质押合同》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对上述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公司今后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