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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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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5-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22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股份”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5月4日上午10: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于2018年4月24日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夏文勇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公司监事会成员、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夏文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管财堂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选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选举产生了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战略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夏文勇先生、管财堂先生、姜晓东先生、王国栋先生4名委员组成,其中夏文勇先生为主任委员。

(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王国栋先生、姜晓东先生、夏文勇先生、毕伟先生4名委员组成,其中王国栋先生为主任委员。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鲍劲翔先生、许年行先生、林榕先生、冯小明先生4名委员组成,其中鲍劲翔先生为主任委员。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许年行先生、鲍劲翔先生、刘传伟先生、卢梅林先生4名委员组成;其中许年行先生为主任委员。

上述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一)经公司董事长夏文勇先生提名,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同意聘任管财堂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二)经董事长夏文勇先生提名,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同意聘任林榕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三)经总经理管财堂先生提名,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同意聘任毕伟先生、李文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四)经总经理管财堂先生提名,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同意聘任卢梅林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为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董事会拟聘任王青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王青先生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并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通过。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国栋先生、鲍劲翔先生、姜晓东先生、许年行先生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公司董事会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选举夏文勇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管财堂先生为副董事长,聘任管财堂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毕伟先生、李文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林榕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卢梅林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5日

附件1: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管财堂先生:男,1964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新钢公司铁合金厂厂长,第二炼铁厂厂长、党委书记,焦化厂厂长、党委书记;2011年12月-2015年12月,任新钢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2015年12月-2016年12月,任新钢股份公司副总经理兼技术中心主任、常务副总经理(主持经理层全面工作)。2016年12月-2018年2月,任新钢股份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2018年2月至今任新钢股份公司董事、总经理。

2、毕伟先生:男,1963年出生,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本科学历。历任新钢公司设计院副院长、总工程师,工程管理处处长,新钢股份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至今任新钢股份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3、李文华先生:男,1963年出生,中共党员,教授级高工,本科学历。历任新钢公司中板厂工程师、副厂长、厂长、生产处处长、中厚板厂厂长、总经理助理。2012年至今任新钢股份公司副总经理。

4、林榕先生:男,1971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经济师。历任新钢股份公司证券部副部长、部长;2015年12月至今任新钢股份公司董事会秘书。

5、卢梅林先生:男,1968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会计师。

2012年12月-2014年4月,任新钢股份公司市场管理部副部长;2014年4月-2014年12月,新钢股份公司财务部副部长;2014年12月至今任新钢股份公司财务部部长。

附件2: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王青先生:男,1967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师。2009年3月,任新钢股份公司市场管理部副部长,2012年1月至2015年2月,任新钢股份公司证券部副部长、部长。现任新钢股份公司证券部部长、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23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5月4日上午11: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于2018年4月24日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敏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到5人。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全体监事投票选举谢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至第八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