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5月5日

查看其他日期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现金分红网上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2018-05-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37 证券简称:丽岛新材公告编号:2018-029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现金分红网上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说明会召开情况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8 年5月4日下午 15:00-16: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http://sns.sseinfo.com)召开了2017年度现金分红网上说明会,公司蔡征国先生(董事长、总经理)、陈波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金先生(董事、财务总监)参加了本次会议,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现金分红等问题与投资者进行了沟通交流。

二、 本次说明会投资者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公司的回复情况如下:

1、公司的董事会、管理团队对公司未来的发展怎么看?

答: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团队对公司未来发展充满信心。丽岛新材将抓住行业发展契机,努力实现业绩增长。谢谢!

2、请问公司的生产经营受季节性的影响大吗?

答:您好,感谢您关注丽岛新材。公司生产的建筑类彩色涂层铝材,其生产具有一定的季节性。通常每年的5-11月为销售旺季,11月之后,由于气候原因,华北、东北、西部等地工程出现暂时停工的现象,而南方每年的梅雨季节也会影响工程的进度,会造成产品生产销售的季节性波动。季节性因素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有一定的影响,但总体影响不重大。

3、请问,从贵司披露的年报看,公司的利润还是不错的,分红低于30%的原因是什么?剩余部分将如何使用?

答:您好!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在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最终拟定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扩大公司的生产经营及新材料研发等,保持业绩增长,以更好回报股东。谢谢您的关注。

4、请问贵公司在保证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方面有哪些具体做法?

答: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证监会有关其他规范性文件等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做好三会治理,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处理好投资者关系,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透明度。谢谢。

5、贵公司是否会有员工持股计划?

答:您好!相应事项若有进展会及时公告。谢谢。

本次 2017 年度现金分红网上说明会的具体情况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的“上证 e 访谈”栏目。公司在此对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的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