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5月5日

查看其他日期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5-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长鹰信质 公告编号:2018-027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4日13:0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3日-2018年5月4日。其中: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4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3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前所信质路28号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九号楼四楼418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28,662,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7.162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28,656,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7.1613%;出席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15%。

2、中小股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1,255,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13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25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124%;出席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1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28,65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99.9977%;反对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0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25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99.9529%;反对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4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通过。

2 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28,65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99.9977%;反对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0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25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99.9529%;反对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4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通过。

3 审议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28,65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99.9977%;反对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0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25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99.9529%;反对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4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通过。

4 审议通过《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28,65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99.9977%;反对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0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25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99.9529%;反对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4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通过。

5 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28,65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99.9977%;反对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0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25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99.9529%;反对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4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通过。

6 审议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28,65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99.9977%;反对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0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25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99.9529%;反对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4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通过。

7 审议通过《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28,66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25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通过。

8 审议通过《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事项,关联股东西藏北航长鹰天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04,005,200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124,65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57%;反对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0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25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99.9529%;反对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4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回避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通过。

9 审议通过《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28,65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99.9977%;反对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0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25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99.9529%;反对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4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通过。

10 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28,65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99.9977%;反对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0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25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99.9529%;反对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4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见证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4日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长鹰信质 公告编号:2018-028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协议转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转让土地基本情况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7年9月25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转让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协议出让的方式受让位于公司东边的109亩国有土地使用权,并授权董事会授权人士对接相关工作,具体面积及出让价格以国土局与公司签署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

二、土地转让进展情况

经董事会批准后,公司管理层与椒江区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多次磋商,就该置换土地事项作出最终确认。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就该地块与台州市国土资源局椒江分局签署了合同编号为3310022018A22001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将该合同提交至浙江省台州市正立公证处公证;公司于近日取得浙江省台州市正立公证处(2018)浙台正证字第1874号公证书。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方:

出让人:台州市国土资源局

受让人: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转让标的:位于台州市椒江区前所街道沿江路北侧、经二路西侧地块。

3、宗地用途及出让年限:工业用地,土地出让年限50年,宗地总面积为71,445平方米,其中出让宗地面积为62,830平方米。

4、协议价款: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为人民币5,845万元。

5、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公证文件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4日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长鹰信质 公告编号:2018-029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环境保护相关

情况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8年4月10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17年年度报告》,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要求,对年报中的“第五节重要事项/第十八社会责任情况/环境保护相关的情况”作如下补充:

一、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二、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在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公司主要污染物为废水,厂区已配套建设了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15吨/时,生产废水通过废水收集管网,进入污水站站调节池,经物化+生化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经污水厂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厂区污水站标排口已安装废水在线监控系统,系统已实现联网正常运行,系统日常运维由台州市环科运维有限公司负责,除环保部门定期的采样监测外,公司已配套建立废水实验室具备常规监控指标实验分析能力,保障污水处理站废水处理系统运作正常、达标排放。2017 年公司环保设施运行稳定。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在项目建设上,严格执行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2017年公司已建项目已获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已运行项目均已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已取得台州市环境保护局颁发的《浙江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证书编号浙JB2016A0107。

四、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于2017年8月新编制发布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措施进行了详细的表述,并定期组织开展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切实提高了企业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响应能力和处置能力,并向台州市环境保护局椒江分局备案,经审查符合要求,予以备案,备案号331002-2017-020-L。

五、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公司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系统日常运维由台州市环科运维有限公司负责,定期按要求对公司各项指标进行检测。公司设置有污水排口污染源在线检测监控系统。

六、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已在厂区大门新增环保信息公开专用LED显示屏及台州市环保局重点排污单位信息等平台定期公开;

2016年12月公司通过循环经济型企业创建专家验收,并于2017年1月获得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和台州市环境保护局的授牌,为《循环型企业》;

公司于2017年8月取得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和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发布的2016年度浙江省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合格企业名单公告,为浙江省清洁生产企业。

注:公司在报告期内以临时报告的形式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应当说明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如相关事项已在临时报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仅需披露该事项概述,并提供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的相关查询索引。

七、其他环保相关信息

注:鼓励公司自愿披露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环境信息核查机构、鉴证机构、评价机构、指数公司等第三方机构对公司环境信息存在核查、鉴定、评价的,鼓励公司披露相关信息。

除上述补充披露内容外,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其他内容不变。更新后的相关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