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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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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5-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8-027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5月2日通过电子邮件、专人发放及电话通知的形式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通知,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二)本次会议于2018年5月3日上午9:3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9人,实际出席董事人数9人。会议由董事长黄淦雄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逐项表决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就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及接受他人关联担保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就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关于子公司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或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黄淦雄、黄锦禧、黄铭雄等三名董事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5月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就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及接受他人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就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及接受他人关联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就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及接受他人关联担保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一)《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就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及接受他人关联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就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及接受他人关联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三日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8-028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5月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会议于2018年5月3日下午14:0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二)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志波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逐项表决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就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及接受他人关联担保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1《公司及子公司就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关于子公司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或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5月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就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及接受他人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三日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8-029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就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及接受他人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雄

塑科技”)、下属全资子公司广西雄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雄塑”),下属全资子公司广东雄塑科技实业(江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雄塑”)。

2、担保金额:预计2018年就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42,800万元。

3、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并非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尚需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4、本次担保对象中,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就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抵押担保;下属全资子公司为本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或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性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对象为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2,800万元,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度授信及担保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止,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际贸易融资等。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根据银行的要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就上述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资产抵押担保,且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或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关联性连带责任担保。

(一)具体担保情况

注: 1、实际履行过程中公司将按照银行要求对上述担保措施单一使用或组合使用;2、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淦雄及/或其一致行动人黄锦禧、黄铭雄、佛山市雄进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时,不得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3、公司对广西雄塑、江西雄塑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宜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相关事项审议程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便于具体授信及担保事项的顺利进展,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黄淦雄先生或其授权代表全权处理在上述额度内的相关事宜。同时,超过上述额度的授信和担保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另行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工商登记信息

(二)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上述财务数据2017年度已经审计,2018年一季度未经审计;2、雄塑科技、广西雄塑、江西雄塑信用良好,未涉及其他或有事项风险(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目前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等条款将在授权范围内,以有关主体与金融机构实际签订的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就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系为支持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且公司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担保风险较小;公司及子公司为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资产抵押担保、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淦雄及/或其一致行动人黄锦禧、黄铭雄、佛山市雄进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及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淦雄及/或其一致行动人黄锦禧、黄铭雄、佛山市雄进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担保对象均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经营主体,且各公司经营财务状况稳健,本次担保行为风险可控且符合公司利益,因此同意上述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按照银行授信的要求,公司及子公司需以自有资产抵押担保并要求第三方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进行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淦雄先生及/或其一致行动人为支持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发展,自愿向相关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未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公司及子公司就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及接受他人关联担保的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审议本事项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二)独立意见

本次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合规;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淦雄先生及/或其一致行动人自愿向相关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未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稳定与长远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公司及子公司就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及接受他人关联担保的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本事项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本次担保事项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担保额度为42,800万元(其中,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7,000万元,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21,000万元,其余为公司及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担保额度),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34.38%。

(二)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金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八、备查文件

(一)《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就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及接受他人关联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就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及接受他人关联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五月三日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8-030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雄塑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8年5月17日下午14:30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8年5月3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黄淦雄先生提交的书面提议,提议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就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及接受他人关联担保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5月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就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及接受他人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9)。

经公司董事会审核,黄淦雄先生持有雄塑科技5,882.2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35%;临时提案程序及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临时提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其相关内容已进行了充分的披露,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中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相关规定。据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就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及接受他人关联担保的议案》作为新增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前述一项临时议案外,原《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公司现将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我国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5月17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15:00至2018年5月17日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现场表决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11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11日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八)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龙高路敦根路段雄塑工业园雄塑科技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第1-15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4月25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相关公告。

上述第16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5月5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相关公告。

特别事项说明:

1、审议上述议案时,议案6、7、8、9、10、11、12、16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议案11、13、16需逐项表决;

2、审议议案16.3时,关联股东黄淦雄、黄锦禧、黄铭雄及佛山市雄进投资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3、独立董事述职作为年度股东大会的一个议程,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设置如下:

注: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无累积投票提案。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18年5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龙高路敦根路段雄塑工业园雄塑科技证券投资部。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四)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除前述资料外,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3)和本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除前述资料外,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3)和本人身份证,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参会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应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见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投资部,传真号码:0757-81868318。

(五)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2018年5日17日14:10~14:25进行签到,14:25进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会议咨询: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联系人:杨燕芳、黎丹,联系电话:0757-81868066,邮箱地址:XS300599@126.com。

七、备查文件

(一)《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四)《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三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如下:

1.投票代码:“365599”;

2.投票简称:“雄塑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 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18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3: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5月17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依照本人/本公司指示对下列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及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表决意见

注:1、对上述表决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弃权”“反对”方框内划“√”作出投票指示,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2、自然人股东请签名,法人股东请法定代表人签名和加盖法人公章。

3、请填写具体持股数,如未填写,将被视为以委托人名义登记的所有股份行使表决权。

4、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就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及接受他人担保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雄塑科技”)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我们对公司及子公司就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及接受他人关联担保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合规;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淦雄先生及/或其一致行动人自愿向相关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未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稳定与长远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公司及子公司就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及接受他人关联担保的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本事项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签名:

郑建江 李建辉 赵建青

年 月 日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就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及接受他人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作为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及子公司就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及接受他人关联担保的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按照银行授信的要求,公司及子公司需以自有资产抵押担保并要求第三方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进行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淦雄先生及/或其一致行动人为支持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发展,自愿向相关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未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公司及子公司就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及接受他人关联担保的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审议本事项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签名:

郑建江 李建辉 赵建青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