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18-017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5月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青洋北路47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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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戈亚芳女士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董事都战平,独立董事陈丽京因工作原因未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董事会秘书周明出席会议;公司全体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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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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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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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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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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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议案名称: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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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议案名称:关于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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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议案名称:关于2018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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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议案名称:关于申请由董事会组织公司发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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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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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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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议案名称:关于2017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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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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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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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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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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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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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0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议案7涉及关联股东,常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进行了回避表决;议案12涉及关联股东,戈亚芳、邓建军、梅基清进行了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王元律师、张璇律师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5月8日
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18-018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一次董事会会议于2018年5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经2018年5月7日与各位董事口头沟通,9位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于2018年5月7日现场召开八届一次董事会。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戈亚芳女士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推选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推选戈亚芳女士为公司董事长,推选葛维龙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葛维龙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何晓晴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周明先生、赵文骏先生、史荣飞先生、恽伶俐女士为公司副总裁,陈强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邓建军先生为公司技术总监。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金青青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戈亚芳、李苏粤、葛维龙、马国平、贺凤仙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戈亚芳担任主任委员。
选举任占并、贺凤仙、王本哲、戈亚芳、葛维龙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由独立董事任占并担任主任委员。
选举王本哲、任占并、贺凤仙、戈亚芳、马国平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独立董事王本哲担任主任委员。
选举贺凤仙、任占并、王本哲、戈亚芳、陈伟凌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独立董事贺凤仙担任主任委员。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8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戈亚芳,女,1972年3月生,本科学历,会计师、高级经济师;1992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常州荣元服饰有限公司董事长,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现任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葛维龙,男,1964年5月生,本科学历,工程师;1986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常州新区自来水排水公司总经理,常高新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工程部经理、业务发展总监,现任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
周明,男,1980年8月生,硕士学历;2006年参加工作,曾任新华社中国证券报社记者、江苏站站长助理,现任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史荣飞,男,1973年4月生,MBA,工程师;1995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世家投资集团副总裁,万达集团城市总经理,常发集团副总裁,雨润地产集团城市总经理,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展规划部经理,现任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赵文骏,男,1971年3月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1993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产品开发室主任,常州市大德纺织有限公司总经理,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纺织分公司副总经理,江苏广联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展规划部经理,现任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陈强,男,1970年11月生,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中级会计师;1992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常高新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助理、资产经营部经理助理、资产经营部经理,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园区开发与运营部主任,现任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邓建军,男,1969年10月生,本科学历,工程硕士,高级技师、高级工程师;1988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副总经理、监事,现任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董事、技术总监。
恽伶俐,女,1981年1月生,硕士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2006年4月参加工作,曾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高级项目经理,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与审计部副经理、经理,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常州黑牡丹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何晓晴,女,1981年4月生,硕士学历,中级经济师;2006年4月参加工作,曾任中国水利教育协会秘书处秘书,津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办主任、新业务发展部总监、战略发展部总监,常州德丰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高级投资经理,现任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发展规划部副经理。
金青青,女,1988年2月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注册内审师;2010年9月参加工作,曾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现任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与审计部主管、常州绿都房地产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18-019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一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一次监事会会议于2018年5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经2018年5月7日与各位监事口头沟通,5位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于2018年5月7日现场召开八届一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会议由梅基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推选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梅基清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