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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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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强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2018-05-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期:2018年2月28日

报告公告日期:2018年5月9日

一、重要提示

中欧强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427号《关于准予中欧强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欧强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230,076,005.09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6)第1027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中欧强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8月3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30,085,005.09份基金份额,包含认购资金利息折合9,000.00份。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根据《中欧强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2018年1月18日,本基金已出现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已触发《中欧强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基金合同终止条款。根据《中欧强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约定,《中欧强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18年1月18日,基金管理人自2018年1月19日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本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及基金合同终止安排详见刊登在2018年1月1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网站上的《关于中欧强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本基金从2018年1月19日起进入清算期,由本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1、基金名称:中欧强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中欧强利债券。基金代码:003091

2、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3、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8月3日

4、基金运作终止日:2018年1月18日。基金份额总额:387,579.44份,基金份额净值为人民币1.0174元。

5、投资目标: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6、投资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将运用多策略进行债券资产组合投资。根据基本价值评估、经济环境和市场风险评估预期未来市场利率水平以及利率曲线形态确定债券组合的久期配置,在确定组合久期基础上进行组合期限配置形态的调整。通过对宏观经济、产业行业的研究以及相应的财务分析和非财务分析,“自上而下”在各类债券资产类别之间进行类属配置,“自下而上”进行个券选择。在市场收益率以及个券收益率变化过程中,灵活运用骑乘策略、套息策略、利差策略等增强组合收益。当市场收益率上行时,基金管理人将运用国债期货对组合中的债券资产进行套期保值,以回避一定的市场风险。

(1)利率预期策略

1)久期策略

久期策略是指,根据基本价值评估、经济环境和市场风险评估,并考虑在运作周期中所处阶段,确定债券组合的久期配置。本基金将在预期市场利率下行时,适当拉长债券组合的久期水平,在预期市场利率上行时,适当缩短债券组合的久期水平,以此提高债券组合的收益水平。

2)收益率曲线策略

收益率曲线策略是指,首先评估均衡收益率水平,以及均衡收益率曲线合理形态,然后通过市场收益率曲线与均衡收益率曲线的对比,评估不同剩余期限下的价值偏离程度,在满足既定的组合久期要求下,根据风险调整后的预期收益率大小进行配置,由此形成子弹型、哑铃型或者阶梯型的期限配置策略。

(2)信用策略

1)类属配置策略

类属配置主要包括资产类别选择、各类资产的适当组合以及对资产组合的管理。本基金将在利率预期分析及其久期配置范围确定的基础上,通过情景分析和历史预测相结合的方法,“自上而下”在债券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银行存款、信用债、政府债券等资产类别之间进行类属配置,进而确定具有最优风险收益特征的资产组合。

2)个券选择策略

基金管理人自建债券研究资料库,并对所有投资的信用品种进行详细的财务分析和非财务分析,比较个券的流动性、到期收益率、信用等级、税收因素等,进行个券选择。

(3)时机策略

1)骑乘策略

当收益率曲线比较陡峭时,也即相邻期限利差较大时,可以买入期限位于收益率曲线陡峭处的债券,也即收益率水平处于相对高位的债券,随着持有期限的延长,债券的剩余期限将会缩短,从而此时债券的收益率水平将会较投资期初有所下降,通过债券的收益率的下滑,进而获得资本利得收益。

2)息差策略

利用回购利率低于债券收益率的情形,通过正回购将所获得资金投资于债券以获取超额收益。

3)利差策略

对两个期限相近的债券的利差进行分析,从而对利差水平的未来走势做出判断,从而进行相应的债券置换。当预期利差水平缩小时,可以买入收益率高的债券同时卖出收益率低的债券,通过两债券利差的缩小获得投资收益;当预期利差水平扩大时,可以买入收益率低的债券同时卖出收益率高的债券,通过两债券利差的扩大获得投资收益。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池结构和质量的跟踪考察、分析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条款、预估提前偿还率变化对资产支持证券未来现金流的影响,谨慎投资资产支持证券。

(5)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以回避市场风险。故国债期货空头的合约价值主要与债券组合的多头价值相对应。基金管理人通过动态管理国债期货合约数量,以萃取相应债券组合的超额收益。

7、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

8、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属于较低风险/收益的产品。

9、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基金最后运作日财务会计报告(经审计)

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中欧强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8年1月18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报告截止日2018年1月18日(基金最后运作日),基金份额净值1.0174元,基金份额总额387,579.44份。

(2)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月18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止期间。

2、利润表

会计主体:中欧强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月18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单位:人民币元

3、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中欧强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月18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单位:人民币元

四、清盘事项说明

1、清算原因

根据《中欧强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2018年1月18日,本基金已出现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已触发《中欧强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基金合同终止条款。根据《中欧强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约定,《中欧强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1月19日公告的《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欧强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约定:“五、相关业务办理情况

为降低对于现有及潜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影响,本基金已于2018年1月17日开始暂停申购业务,但正常开放赎回业务。自2018年1月19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停止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并且之后不再恢复。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前,本基金仍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运作。”

2、清算起始日

本基金于2018年1月19日起进入清算期,清算期为2018年1月19日至2018年2月28日。

3、清算报表编制基础

本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本基金已将账面价值高于预计可收回金额的资产调整至预计可收回金额,并按预计结算金额计量负债。同时,不对资产、负债进行流动与非流动的划分。

五、清算情况

自2018年1月19日至2018年2月28日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1、清算费用

按照《中欧强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基金的合并、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规定,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考虑到本基金清算的实际情况,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角度出发,本基金的清算费用中1,972.62元由基金资产承担,其余由基金管理人代为支付。

2、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活期存款人民币78,152.80元,截止清算结束日2018年02月28日余额为352,882.47元。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无结算备付金,于2018年2月2日备付金调整调入人民币1,258.22元,余额为1,258.22元。该款项于2018年3月2日划入基金托管户。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人民币40,075.21元,于2018年2月2日保证金调整调出2,632.94元,余额为37,442.27元,于2018年3月2日保证金调整调出1,779.17元,余额为35,663.10元,该保证金将由管理人垫付,待全部调出后再归还管理人。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债券投资人民币市值为269,919.00元,全部为交易所债券,于2018年1月19日卖出,变现金额为276,878.43元(含利息7,094.71元)。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人民币9,361.55元。其中,银行存款利息为1,415.41元,备付金利息817.87元,保证金利息48.17元,该款项于2018年3月21日、2018年3月22日结息到银行存款;应收申购款利息5.95元,该款项于2018年3月22日结息到银行存款;应收债券利息7,074.15元,已于债券卖出时变现。

3、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费为人民币911.90元,该款项已于2018年2月2日支付。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人民币303.96元,该款项已于2018年2月2日支付。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人民币1,972.62元,该款项为预提审计费,已于2018年2月5日支付。

4、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注:其他费用为2018年1月及2月银行汇划手续费。

5、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财产分配情况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于2018年2月28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394,216.25元,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清算起始日2018年1月19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存款利息亦属份额持有人所有,该部分利息将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的款项以及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将于清算期后返还给基金管理人。

6、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备查文件目录

(1)《中欧强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月18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止期间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欧强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2、存放地点

本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333号东方汇经大厦5层。

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中欧强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联泰资产为中欧量化驱动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泰资产”)签署的代销协议和相关业务准备情况,本公司决定新增联泰资产为中欧量化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980,以下简称“本基金”)的代销机构。

自2018年5月9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联泰资产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业务办理的具体事宜请以联泰资产的相关公告和规定为准。

一、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66zichan.com

客服热线:4000-466-788

2、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zofund.com

客服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

二、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利益。投资人投资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前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