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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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5红美01”债券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
会议决议公告

2018-05-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18-044

债券代码:136032 证券简称:15红美01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5红美01”债券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之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债券受托管理人”),就公司拟回购H股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召集了“15红美01”债券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本次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7日10:00-12:00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二座28层2809会议室

4、会议召开及投票方式:以现场方式召开,以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5、债权登记日:2018年4月26日(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债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6、会议主持:中金公司委派的代表

7、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年修订)》、《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的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出席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5红美01”债券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委托代理人共计12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本次债券23,329,250张,占本期债券总张数的46.659%。此外,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及见证律师也出席了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三、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情况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关于不要求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回购股票暨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事项提前清偿“15红美01”项下的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并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当场公布。

根据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不要求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回购股票暨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事项提前清偿“15红美01”项下的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因未取得代表出席本次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和/或委托代理人同意而未获得通过,本次会议未形成有效决议。

四、律师见证情况

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人员资格、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关于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5红美01”债券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5红美01”债券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9日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18-045

债券代码:136490 证券简称:16红美01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6红美01”债券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之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债券受托管理人”),就公司拟回购H股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召集了“16红美01”债券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本次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7日10:00-12:00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二座28层2809会议室

4、会议召开及投票方式:以现场方式召开,以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5、债权登记日:2018年4月26日(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债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6、会议主持:中金公司委派的代表

7、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年修订)》、《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的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出席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6红美01”债券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委托代理人共计3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本次债券7,209,700张,占本次债券总张数的48.065%。此外,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及见证律师也出席了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三、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情况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关于不要求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回购股票暨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事项提前清偿“16红美01”项下的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并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当场公布。

根据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不要求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回购股票暨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事项提前清偿“16红美01”项下的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因未取得代表出席本次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和/或委托代理人同意而未获得通过,本次会议未形成有效决议。

四、律师见证情况

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人员资格、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关于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6红美01”债券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2、《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6红美01”债券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9日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18-046

债券代码:136491 证券简称:16红美02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6红美02”债券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之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债券受托管理人”),就公司拟回购H股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召集了“16红美02”债券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本次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7日10:00-12:00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二座28层2809会议室

4、会议召开及投票方式:以现场方式召开,以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5、债权登记日:2018年4月26日(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债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6、会议主持:中金公司委派的代表

7、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年修订)》、《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的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出席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6红美02”债券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委托代理人共计1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本次债券8,048,100张,占本次债券总张数的53.654%。此外,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及见证律师也出席了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三、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情况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关于不要求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回购股票暨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事项提前清偿“16红美02”项下的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并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当场公布。

根据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不要求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回购股票暨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事项提前清偿“16红美02”项下的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因未取得代表出席本次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和/或委托代理人同意而未获得通过,本次会议未形成有效决议。

四、律师见证情况

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人员资格、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关于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6红美02”债券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2、《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6红美02”债券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