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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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2018-05-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东方金钰 证券代码:600086 公告编号:临2018-42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任。

2018年5月8日,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45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相关要求,现将《问询函》全文公告如下: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请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1.年报披露,公司存货期末账面价值96.54亿元,占期末总资产的比例达到73.92%,同比增长39.60%,主要系采购翡翠存货增加所致。请公司补充披露:(1)报告期内翡翠原石的市场供应等行业情况,并结合“中高档翡翠原材料产出日益减少”等行业情况说明公司翡翠原石存货大幅增加的合理性;(2)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翡翠原石数量及金额;(3)报告期末公司的翡翠原石存货数量、采购成本、账面价值及采购年份;(4)报告期内翡翠原石前5名供应商的名称和采购额,以及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情况;(5)报告期内翡翠原石前5 名销售客户名称和销售额,以及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情况。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2.年报披露,公司负债期末余额92.90亿元,2017年公司财务费用6.79 亿元,超过翡翠原石的销售收入5.86亿元。自2013年以来公司经营活动现金累计净流量为-52.09亿元,其中近3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6.80 亿元、-10.89亿元和-17.81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是否存在翡翠原石销售后又购回等循环交易情形;(2)结合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持续净流出的情况,说明公司翡翠原石的经营模式是否具备长期可持续性;(3)公司通过负债持续增加存货的必要性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3.年报披露,公司2017年前三季度净利润和扣非净利润接近,第四季度净利润为-1,951万元,扣非净利润为1.25亿元,全年非经常性收益合计为1.04 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2017 年度第四季度非经常性损益的主要项目和金额;(2)说明第四季度非经常性损益数据与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部分披露不一致的原因。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4.年报披露,公司2017年度黄金金条及饰品销售收入72.46亿元,同比增长30.35%,毛利率为2.28%,同比减少4.49个百分点,主要系为进一步扩大销售,给予长期合作信用较好的客户和新开拓大客户部分销售让利。上年年报披露,公司2016年度黄金金条及饰品销售收入55.59亿元,毛利率为6.76%,同比上升4.70个百分点。毛利率下降导致公司黄金金条及饰品业务销售收入增长30.35%,销售毛利下降56%。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黄金金条及饰品业务销售收入、毛利率同行业比较情况,说明与同行业趋势是否一致及原因;(2)结合黄金金条及饰品业务的经营模式和行业特点,说明为促进销售收入增长导致销售毛利下降的合理性;(3)公司黄金金条及饰品业务前5名销售客户名称和销售额,以及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情况。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5.年报披露,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若公司截至2014年6月30日存货中的翡翠原石未来发生实质性减值,将针对出现减值的翡翠原石按照可变现净值低于截至2014年6月30日账面净值的差额给予现金补偿。请公司补充披露:(1)截至2014年6月30日存货中的翡翠原石数量及账面净值;(2)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上述翡翠原石存货的剩余数量及账面净值。

针对前述问题,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等规定要求,对于公司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说明披露的,应当详细披露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于2018年5月9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7年5月12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同时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

公司正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及中介机构按照《问询函》的要求逐项落实,并尽快就上述事项予以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5月9日

证券代码:600086 证券简称:东方金钰 公告编号:临2018-43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金钰”)于2018年4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披露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8-29)。2018年5月2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公函【2018】0420号《关于对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内容详见临时公告2018-41)。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于2018年5月9日之前,针对《问询函》所述问题予以书面回复,并对预案作相应修改。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中介机构及相关方按照要求对《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鉴于《问询函》涉及的部分事项需要进一步补充、核实和完善,且需相关中介机构出具意见,故无法在2018年5月9日前完成回复工作。

公司将协调组织相关各方推进《问询函》回复工作,抓紧对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文件进行补充和完善,预计将在2018 年5月16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回复文件,待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公司股票复牌。延期回复期间,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9日

证券代码:600086 证券简称:东方金钰 公告编号:临2018-44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大股东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龙实业”)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24,132,94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1.42%,是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2018年5月8日,公司接到大股东兴龙实业通知,兴龙实业已于2018年5月7日将原质押给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本公司1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007%)无限售流通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截止2018年5月8日,兴龙实业合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419,522,942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的98.91%,占公司总股本的31.08%。

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