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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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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提示性公告

2018-05-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50 证券简称:千红制药 公告编号:2018-019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4月1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并于2018年4月20日披露了相关通知内容,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是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日期与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1日(周五)下午14:00

2.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10日至2018年5月11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1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0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1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出席对象

1. 截至股权登记日即2018年5月4日(星期五)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任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七)会议地点:公司总部-常州新北区生命健康产业园云河路518号(详见附件1)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二)议程:

1. 审议《2017年董事会工作报告和2018年公司发展规划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荣幸华、邵蓉、张继稳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述职报告,并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职;

2. 审议《2017年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3. 审议《2017年公司财务情况报告的议案》

4. 审议《2017年公司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5. 审议《2017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6. 审议《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与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

7. 审议《2017年公司利润分配的议案》

8. 审议《聘请2018年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9. 审议《2018年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

以上第1,3-9项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项议案已经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信息详见 2018年4月20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相关议案的信息。所有议案除议案6之外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6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议案投票结果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式

(一)登记时间: 2018年5月9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常州市新北区云河路518号),邮编:213125。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三)会议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附件2),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3)、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附件2),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加盖法人印章的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异地股东可采取传真或书面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五、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4。

六、 其他事项

1.会务常设联系人

(1)姓名:蒋文群 姚毅 丁赛君

(2)联系电话:0519-85156003;

(3)传真号码:0519-86020617;

(4)邮编:213125

2.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七、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5月9日

附件1

公司新厂区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云河路518号(请导航“千红制药药品制剂及研发中心”)

附件2: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本人/本公司或代理人兹登记出席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会议。

股东签名(盖章):

日期: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女士\先生(身份证号为: )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18年5月 11日下午 14:00 在公司召开的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或受托人自己的意见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事项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为自本次授权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 束之日止。

本人(本公司)对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的投票意见:

说明:

1、委托人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相应表格内填写“同意”、“反对”或“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2、如委托人未明确投票指示的,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3、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签署日: 年 月 日

附件4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50”,投票简称为“千红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5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