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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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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8-05-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70 证券简称:*ST众和 公告编号:2018-061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董事詹金明(因个人健康原因已辞职),辞职后一直在休养中,无法参与经营管理,对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投弃权票,不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独立董事张亦春因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表示无法发表审计意见,对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投弃权票。对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投弃权票,不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闽华兴所(2018)审字E-011号]。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主要业务情况概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分为纺织印染和新能源锂电两大板块,纺织印染板块主要业务为中高档棉休闲服装面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属纺织行业中的印染子行业,主要产品为中高档棉休闲服装面料。由于流动资金紧缺、核心管理及技术骨干变动等因素影响,报告期内,公司纺织印染板块业务陆续全面停工。

新能源锂电板块的主要业务为锂资源产品开采销售和锂电池材料的开发销售,主要产品为锂资源产品和锂电池材料。

2、新能源锂电行业发展状况

(1)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对锂资源的需求占比提升,锂资源产品市场容量将不断扩大

各种锂产品可广泛应用于电池、陶瓷、玻璃、航空航天、医药、核工业及光电等新兴领域。随着全球新能源汽车的推广,锂资源产品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领域的应用比例不断提升,近年来呈爆发性增长。

2012年全球电动汽车销量12.2万,2017年达到122.3万辆。据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GGII)预计,2022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将达到600万辆。而根据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目标,中国2020年新能源汽车销量目标是200万辆。因此,除了陶瓷玻璃、航空航天等行业对锂的需求,由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带来的动力电池需求将成为锂资源产品市场的重要增量。

(2)我国锂资源对外依存较高,全球上游锂资源供应高度集中

中国锂资源储量丰富,排名全世界第四,但由于开发利用不足,我国锂资源对外依存度超85%。渤海证券测算,中国国内锂资源的需求量从2001年的1850吨增至2016年的17350吨,2017年则约接近2万吨;而同期国内锂资源的产量从2013年的4700吨的高点降低到2016年的2300吨,缺口进一步扩大。

全球锂资源供应高度集中于智利、阿根廷、澳大利亚,目前,呈现“四湖三矿”局面,在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以澳洲Greenbush为代表的锂辉石矿和南美洲以SalardeAtacama为代表的盐湖资源仍将为市场供应主流。

(3)国内电池正极材料增长迅速,三元正极材料增长最快

2017年,由于上游镍、钴锂等金属价格持续上涨,正极材料价格上涨,以及国内新能源汽车和数码产品持续增长带动正材料市场需求,正极材料市场规模增长迅速。

新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与能量密度挂钩,使动力电池向三元电池路线发展的趋势更明显,2017年三元产量迅速提升,在正极材料细分领域中产量同比增长最快,随着三元正极材料在新能源汽车应用的进一步推广,以及近两年三元材料企业的扩产,未来三元正极材料仍将保持快速增长。

3、公司新能源锂电板块情况

子公司金鑫矿业所属四川省阿坝州马尔康县党坝乡锂辉石矿是中国规模最大锂辉石矿之一,是国内少有的高品质大型锂矿资源,金鑫矿业主要产品为锂精粉/矿,采矿厂采出的原矿石送选矿厂,矿石经破碎、筛分、球磨、浮选后生产合格锂精矿/粉。

报告期内,报告期内,矿山因气候等因素影响开始复工准备(包括复工审批)的时间延迟,上半年未开工,下半年因新增环保设施调试试运行,锂精矿产量小。

子公司阿坝州众和新能源具有单水氢氧化锂生产线。在生产流程上使用碳酸锂生产母液在低温盐水冷冻析出十水硫酸钠除去硫酸根杂质后,用于生产一水氢氧化锂产品。报告期内,受原材料供给、流动资金紧张等因素影响,业务拓展受到制约,阿坝众和新能源业绩欠佳。

子公司深圳天骄是国内新型锂电电池三元正极材料龙头企业,拥有多项锂电池材料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负责起草了《钛酸锂》、参与起草《镍钴锰酸锂》等多项锂电池材料国家行业标准。报告期内,由于原材料涨价、流动资金紧张等因素,锂电材料业务拓展及效益受到一定影响。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差错更正

单位:人民币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报告期内,因以下事项公司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 事项1:公司拟对应收福建某贸易公司等四家客户债权合计8,868.17万元计提坏账准备。该四家客户债权系2016年度与应付喀什某公司款项对抵的债权,由于年度审计未获取该公司的回函确认,且根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单方调减阿坝众和新能源股权投资款的议案》【公司已于2017年9月30日披露《关于单方调减阿坝众和新能源股权投资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4)】,公司董事会要求管理层立即终止前述三方协议。公司根据以上决议在会计处理上将对抵的应收债权和应付款项转回,调整增加2016年末其他应付款8,868.17万元,调整增加2016年末应收账款8,868.17万元;由于福建某贸易公司等四家客户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经营状况恶化,相关偿债能力不确定的情况,公司结合该四家客户的资产结构、资产负债率、盈利能力及净资产数额等财务信息对各家客户应收款项坏账风险个别认定后,拟对该四家应收账款计提7,515.56万元坏账准备。事项2:公司拟对应收福建某服饰公司等四家客户合计22,518.50万元款项(其中18,224.45万元为应收账款,4,294.05万元为应收票据)补计提坏账准备。根据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应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不存在减值再并入具有类似风险组合特征的应收款项中计提坏账准备。公司经对该四家客户的偿债能力调查取证及分析后,结合该四家客户的资产结构、资产负债率、盈利能力及净资产数额等财务信息对各家客户应收款项坏账风险个别认定后,拟补计提2016年末应收票据坏账准备1,523.21万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8,708.94万元,合计补提坏账准备10,232.15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计提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应追溯调整2016年财务报表数。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固体矿产资源业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从事固体矿产资源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新能源锂电行业

(一)行业情况概述

新能源锂电行业

(1)中下游强劲增长

据报道,2017年全球电动汽车销量达到122.3万辆,较2012年的12.2万辆实现了巨大提升,中国、美国、挪威、德国与法国已经成为全球前五大销售国。我国新能源汽车2017年全年累计产销分别为79.4万辆和77.7万辆 ,同比增长分别为53.8%和53.3%。

作为新能源车核心部件,GGII数据显示,2017年中国动力电池四大关键材料(正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产值610亿元(其中,正极材料产值占比最大,达71.5%),同比增长62%。其中,正极材料产值增幅最大。

(2)上游供应量增价涨

全球锂资源供应70%-80%来自南美的锂盐湖及澳大利亚的锂矿山。2017年,西澳南部的Mt.Cattlin锂矿和Mt.Marion锂矿也复产出矿,全球锂资源供应形成新的“四湖三矿”局面,供应量增加。我国锂资源依然以进口为主。海关数据显示,2017年进口锂盐总计3.5万吨(折合碳酸锂当量),同比增长27.79%;全年出口锂盐总计1.9万吨(折合碳酸锂当量),同比增长74.85%,净进口量达到1.6万吨(折合碳酸锂当量)。2017年国内碳酸锂价格涨幅超过30%。

纺织印染行业

面临全球经济弱复苏、市场需求动力不足、资源环境要素受制约和环保压力增大等问题,我国纺织印染行业总体平稳增长,但受短期信心不足,劳动力成本上涨、融资困难等影响,规模以上印染企业投资增速较2016年继续回落,亏损企业亏损总额较2016年同期增长。印染八大类出口金额及价格自2014年以来持续走低。

(二)公司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受纺织印染板块多年持续亏损、流动资金极度紧缺以及董事长个人事件等因素影响,公司面临十分严重的经营危机及债务危机。主要情况如下:

1、由于流动资金紧缺、核心管理及技术骨干变动等因素影响,公司纺织印染板块业务陆续全面停工,业务收入减少,亏损额增大。

2、矿山因气候等因素影响开始复工准备(包括复工审批)的时间延迟,上半年未开工,下半年因新增环保设施调试试运行,锂精矿产量小,业绩亏损;锂盐等锂电材料业务由于原材料供给、流动资金紧张等因素影响,业务拓展受到制约,业绩欠佳。

3、银行及信托融资逾期未能归还,适用贷款合同违约利率,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

为扭转公司局面,公司筹划了出售纺织印染板块资产的重大重组事项,根据债权人向法院提出对公司进行重整的情况,积极论证、推进重整事宜。至本报告日,公司重组、重整等相关工作仍在推进中,公司将继续推进重组、重整以及其他可行的途径,以尽快解决公司债务困境,恢复公司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至报告期末,公司重组、重整等相关工作仍在推进中。

2017年度,公司纺织印染及新能源锂电池材料两大板块共实现营业总收入753,977,077.18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4.91%,其中,纺织印染产业及其他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99,242,809.71元,锂电新能源新材料锂电池材料及锂精分和锂盐业务实现度营业收入454,734,267.47元;发生营业成本701,527,804.97元,与上年同期增加17.7%;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15,345,174.94万元;销售费用24,054,148.72元,同比下降20.11%;管理费用155,685,731.27元,同比增加51.35%;财务费用166,120,991.01万元,同比14.62%,经营性现金流净额51,922,225.11元,同比下降64.41%。公司全年共实现利润总额-975,083,570.68元,净利润-1,039,952,074.37元(其中归属母公司所有的净利润为-1,040,056,678.97元)。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面临的债务危机与经营危机均十分严重。受纺织行业整体低迷、核心管理及技术骨干变动、流动资金紧缺等因素影响,公司纺织印染板块相关子公司持续亏损,陆续停工;受矿山气候、环保政策、流动资金等因素影响,公司新能源锂电板块相关子公司业绩欠佳。同时,公司拟在2017年度冲回递延所得税资产、补提纺织板块资产减值、补提预计负债,导致亏损额进一步加大。

2017年度,公司纺织印染及新能源锂电池材料两大板块共实现营业总收入753,977,077.18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4.91%;发生营业成本701,527,804.97元,与上年同期增加17.7%;公司全年共实现利润总额-975,083,570.68元,净利润-1,039,952,074.37元(其中归属母公司所有的净利润为-1,040,056,678.97元)。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由于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仍继续为负值,自公司披露年度报告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并在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和通知的颁布或修订,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即公司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执行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前述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公司的损益、总资产及净资产等无影响。

同时,针对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公司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将按《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中的规定执行。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事项1:公司拟对应收福建某贸易公司等四家客户债权合计8,868.17万元计提坏账准备。该四家客户债权系2016年度与应付喀什某公司款项对抵的债权,由于年度审计未获取该公司的回函确认,且根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单方调减阿坝众和新能源股权投资款的议案》【公司已于2017年9月30日披露《关于单方调减阿坝众和新能源股权投资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4)】,公司董事会要求管理层立即终止前述三方协议。公司根据以上决议在会计处理上将对抵的应收债权和应付款项转回,调整增加2016年末其他应付款8,868.17万元,调整增加2016年末应收账款8,868.17万元;由于福建某贸易公司等四家客户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经营状况恶化,相关偿债能力不确定的情况,公司结合该四家客户的资产结构、资产负债率、盈利能力及净资产数额等财务信息对各家客户应收款项坏账风险个别认定后,拟对该四家应收账款计提7,515.56万元坏账准备。

事项2:公司拟对应收福建某服饰公司等四家客户合计22,518.50万元款项(其中18,224.45万元为应收账款,4,294.05万元为应收票据)补计提坏账准备。根据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应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不存在减值再并入具有类似风险组合特征的应收款项中计提坏账准备。公司经对该四家客户的偿债能力调查取证及分析后,结合该四家客户的资产结构、资产负债率、盈利能力及净资产数额等财务信息对各家客户应收款项坏账风险个别认定后,拟补计提2016年末应收票据坏账准备1,523.21万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8,708.94万元,合计补提坏账准备10,232.15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前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应追溯调整2016年财务报表数。

2017年12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2016年度财务报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独立董事张亦春及唐予华对《关于2016年度财务报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2016年度财务报告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二、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2016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情况

以上事项1和事项2按会计差错更正,应追溯调整2016年财务报表数。调整后影响公司2016年期末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金额:应收票据-1,523.21万元,应收账款-7,356.34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2,662.16万元,其他应付款8,868.17万元,未分配利润-15,085.56万元;

调整后影响2016年度利润表项目金额:资产减值损失17,747.72万元,所得税费用-2,662.16万元;影响公司2016年度合并利润表净利润为-15,085.56万元。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对2018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070 证券简称:*ST众和 公告编号:2018-070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除董事许建成、董事詹金明外的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董事许建成因个人原因履职受限,不能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董事詹金明(因个人原因已辞职)因在休养当中,不能保证本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也不能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信息、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于2018年4月23日发布。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会议于 2018年5月8日下午14:30在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杏前路30号4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5月7日-2018年5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7日15:00至2018年5月8日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许建成因个人原因未能主持本次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独立董事于艳斌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133人,代表股份146,312,2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3.0319%。其中:(1)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136,494,3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1.4864%;(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8人,代表股份9,817,99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5455%。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福建法正联盟律师事务所徐慧昭、陈小丹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和修改议案的情况,也无新议案提交表决。大会采用记名方式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财务资助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45,715,29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20%;反对59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80%;弃权0股。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10,014,2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3739%;反对59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261%;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福建法正联盟律师事务所徐慧昭律师、陈小丹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法正联盟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八年五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070 证券简称:众和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1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除董事许建成、董事詹金明外的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董事许建成因个人原因履职受限不能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董事詹金明(因个人原因已辞职)因在休养当中,不能保证本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也不能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信息、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18年4月28日、2018年5月5日披露了《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及《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更新后),因工作人员疏忽,在前述披露的年度报告及摘要中,关于“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填录错误。即,《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填录错误,相应地,《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二、公司基本情况 4、股本及股东情况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亦填录错误,更正如下:

更正后: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63,822

更正前: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76,083

公司将根据前述更正情况对《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相关内容进行更新。除前述更正,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其它内容不变。公司董事会对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表示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070 证券简称:*ST众和 公告编码:2018-072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除董事许建成、董事詹金明外的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董事许建成因个人原因履职受限不能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董事詹金明(因个人原因已辞职)目前在休养当中,不能保证本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也不能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信息、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一、立案调查及进展情况

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2017年9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7-079),并于2017年10月11日、11月11日、12月9日、2018年1月10日披露了《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7-088、2017-106、2017-116、2018-002)。

2018年2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对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相关拟处罚措施将进行陈述及申辩【详细情况请参阅公司2018年2月7日披露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2)】。2018年2月10日、2018年3月10日、2018年4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8-014、2018-023、2018-04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正式的处罚决定。

二、风险提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或者大股东、董监高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 个月的,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不得减持股份。公司大股东2017年8月筹划的拟转让控股权事项受到一定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正式的处罚决定。如本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且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公司将因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13.2.1条规定的欺诈发行或者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公司股票将被停牌,直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本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11.11.3条的要求,每月至少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说明立案调查的进展情况和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