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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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竞拍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2018-05-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541 股票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18-042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竞拍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与汝阳县人民政府签订《钢构绿建及智能制造项目战略合作协议》的内容(具体内容详细公司公告编号:2017-059)。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洛阳盛鸿金诺科技有限公司竞拍取得汝阳县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汝阳县国土局”)以挂牌方式出让的汝阳县招拍挂地块汝网挂-2018-04号和汝网挂-2018-05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5月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子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议案》,授权洛阳盛鸿金诺科技有限公司与汝阳县国土资源局签订相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本次竞得土地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竞拍土地基本情况

(一)汝网挂-2018-04号土地情况

1、出让土地编号: 汝网挂-2018-04号

2、土地出让人:汝阳县国土资源局

3、出让宗地位置:汝阳县产业集聚区罗葛路以北、汝安路以西

4、出让宗地面积:135349.11平方米(具体面积以实测为准);

5、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6、出让年限:50 年

7、成交价格:人民币25,377,500.00 元。

(二)汝网挂-2018-05号土地情况

1、出让土地编号: 汝网挂-2018-05号

2、土地出让人:汝阳县国土资源局

3、出让宗地位置:汝阳县产业焦聚区罗葛路以北、北地块

4、出让宗地面积:148412.42平方米(具体面积以实测为准);

5、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6、出让年限:50 年

7、成交价格:人民币27,827,300.00 元。

三、本次竞得土地使用权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竞得的土地是公司与汝阳县人民政府签订《钢构绿建及智能制造项目战略合作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

2、公司全资子公司购买上述土地使用权,将用于公司新建生产线,有利于加快提升公司现有产能,有利于满足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对经营用地的需求,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3、本次投资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目前公司自有资金充足,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风险提示:土地的取得尚需完成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交纳土地款及办理土地证等相关工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董事会授权洛阳盛鸿金诺科技有限公司与汝阳县国土资源局签订相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18-043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18年5月4日以送达方式发出,并于2018年5月9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商晓波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董事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审议并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子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议案》。

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竞拍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2)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