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933 证券简称:睿能科技 公告编号:2018-031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5月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于2018年5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维坚先生召集,应参加会议表决董事7人(发出表决票7张),实际参加会议表决董事7人(收回有效表决票7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货币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睿能控制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标的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工作。
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1、名称:上海睿能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上海市普陀区
4、法定代表人:杨维坚
5、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6、营业期限:长期
7、经营范围:工业自动化产品、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自动化装备及相关软件的研发、设计、系统集成和销售;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8、出资方式及资金来源:公司以自有货币资金出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9、标的公司的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及管理层的人员安排:拟从公司选派或从外部聘任。
上述标的公司基本情况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及时披露后续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自我培训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不断提高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规范治理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实施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发布的《关于建立辖区上市公司自我培训机制的通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制定本制度。
本次制定的《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我培训制度》(2018年5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我培训制度》(2018年5月)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张香玉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公司业务发展和管理需要,公司原财务总监蓝李春先生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其所担任的公司财务总监的辞职报告。公司董事会同意蓝李春先生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蓝李春先生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后,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副总经理等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决议和公司总经理的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香玉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其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上述公司财务总监简历如下:
张香玉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11月出生,会计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福建省管理型会计领军人才、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曾任兴业银行福州分行会计员、信贷员;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合伙人。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经查张香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张香玉女士未曾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张香玉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张香玉女士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情形。
特此公告。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