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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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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5-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天圣制药 公告编号:2018-045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5月9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董事长刘群、董事李洪未能出席,董事出席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为“《公司法》”)及《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为“《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刘维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及通讯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推举董事代行董事长职责的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推举董事刘维先生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直至董事长恢复履行职责或公司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为止,刘维先生在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期间同时代为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9日

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天圣制药 公告编号:2018-046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推举董事代行董事长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刘群先生及代理董事长李洪女士目前无法完全履行董事长职责,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3日、2018年5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长授权董事、总经理代行其职责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8)及《关于总经理不能正常履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董事长本人于2018年5月7日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公司于2018年5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刘维先生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直至刘群先生恢复履行董事长职责或公司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为止。同时,董事会授权董事刘维先生在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期间同时代为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

目前,公司经营正常,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后续信息披露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