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
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3600股票简称:永艺股份公告编号:2018-032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
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2亿元(其中不超过人民币3.33亿元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其中不超过人民币3.33亿元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操作则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经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告》,公告编号:2018-025。
一、理财产品的主要内容
(一)《财通证券财运通135号收益凭证业务客户协议书》
公司2018年5月8日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签订了《财通证券财运通135号收益凭证业务客户协议书》,具体情况如下:
1、名称:财通证券财运通135号收益凭证
2、币种:人民币
3、金额:10,000万元
4、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型固定收益凭证
5、发行利率:5.0%(年化收益率)
6、期限:181天
7、起息日:2018年5月9日
8、到期日:2018年11月5日
9、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财通证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中信建投证券收益凭证认购协议》
公司2018年5月8日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签订了《中信建投证券收益凭证认购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1、名称:中信建投收益凭证“稳进宝”180期
2、币种:人民币
3、金额:10,000万元
4、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固定收益型
5、发行利率:5.0%
6、期限:182天
7、起息日:2018年5月9日
8、到期日:2018年11月7日
9、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广州证券收益凭证认购协议》
公司2018年5月9日与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证券”)签订了《广州证券收益凭证认购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1、名称:鲲鹏稳利6月期89号
2、币种:人民币
3、金额:3,000万元
4、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型固定收益凭证
5、发行利率:5.2%(年化收益率)
6、期限:188天
7、起息日:2018年5月10日
8、到期日:2018年11月13日
9、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广州证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的为风险极低的保本收益型理财产品,保障本金及收益。在上述理财产品期间内,公司财务中心将与财通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广州证券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总金额为28,000万元。
五、备查文件
1、《财通证券财运通135号收益凭证业务客户协议书》(定向发行)、《财通证券财运通135号收益凭证风险揭示书》、《财通证券财运通135号收益凭证产品说明书》;
2、《中信建投收益凭证“稳进宝”180期-认购协议》、《中信建投收益凭证“稳进宝”180期-产品风险揭示书》、《中信建投收益凭证“稳进宝”180期-产品说明书》;
3、《广州证券收益凭证认购协议》、《广州证券收益凭证风险揭示书》、《广州证券收益凭证产品说明书》。
特此公告。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603600 股票简称:永艺股份公告编号:2018-033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12号)核准,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艺股份”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0.72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536,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承销费用、保荐费用、承销顾问费、律师费用、验资费用、发行登记费、信息查询专项服务费等)18,698,113.21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17,301,886.79元。发行对象全部以现金方式认购。2018 年 4月 13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96号)。
二、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人民路绿色专营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县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凤起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止2018年4月20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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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人民路绿色专营支行中的金额包含部分发行费用。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人民路绿色专营支行”原名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递铺路支行”。
3、2018年5月9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与上述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人民路绿色专营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县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凤起支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
1、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徐懿、杨涛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5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公司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10、本协议一式八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