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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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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8-05-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6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5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8年5月9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叶洪孝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运营资金需求,优化公司贷款结构,促进公司业务拓展,董事会同意公司向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7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1、董事会同意向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

2、董事会同意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7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

在以上授信额度内,限额内的授信可分多次循环使用。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法定代表人余少雄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全部文书。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叶家豪、叶洪孝回避表决。

董事会同意公司分别向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7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关联方将为公司提供以下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董事会同意向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公司关联方叶家豪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董事会同意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7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公司关联方深圳市智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叶家豪、叶秀冬、叶洪孝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事项是公司融资过程中,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发生的正常的担保行为,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9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7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完成增持公司股份

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1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55),分别于2017年11月8日、2017年11月16日、2018年2月2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57、2017-160、2018-017),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于2018年5月9日收到董事长叶洪孝先生关于完成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通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的情况

1、增持人:公司董事长叶洪孝先生

2、增持原因:公司在巩固和强化原有业务内生式增长的同时,加速发展装饰物联网和人居环境解决方案,基于对公司主业市场长期看好,对公司战略转型升级的发展前景和企业价值成长充满信心,为维护公司股价稳定,使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紧密结合,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增持金额:拟增持的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

4、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交易方式增持(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根据《关于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55),叶洪孝拟增持的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叶洪孝增持的股份金额约为3,798.65万元。

1、增持计划实施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叶洪孝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叶洪孝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81,865股,占公司总股本0.61%。

2、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叶家豪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为20,940,8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31%,通过深圳市智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大控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8,070,57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92%;智大控股持有公司股份数为95,176,4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30%;公司实际控制人之子叶洪孝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81,865股,占公司总股本0.61%,通过智大控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8,070,57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92%;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配偶叶秀冬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数为10,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0%;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弟弟叶国英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为5,639,2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1%。

公司实际控制人叶家豪先生、控股股东智大控股及其关联人叶洪孝先生、叶秀冬女士、叶国英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为133,938,3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53%。

三、增持计划的合规性及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董事长叶洪孝先生承诺增持的股份于增持完成后自愿锁定12个月。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