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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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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8-05-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18-027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30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于2018年5月1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柯云峰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行政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的 100%,0票反对、0票弃权。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人民币400,000,000.00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银行授信决议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生效日期以银行批复为准。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广西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承兑汇票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的 100%,0票反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西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承兑汇票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9)

此议案尚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变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的 100%,0票反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0)

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17-028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30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于2018年5月1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智慧先生主持。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人数的 100%,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广西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承兑汇票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人数的 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此议案尚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变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会人数的 100%,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

1、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18- 029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广西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

申请银行承兑汇票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广西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广西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0.00元人民币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授信额度。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广西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最高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0,000,000.00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8年5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第十七次董事会及第二届第十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广西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承兑汇票授信提供担保的的议案》,相关情况如下:

广西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大参林”或“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0.00元的人民币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授信额度,由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广西大参林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最高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0,000,000.00元。公司授权董事长柯云峰代表公司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签署本次担保的有关法律文件。本次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押汇、代付、保函、保理等,授信期限及授信额度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授信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形式、担保期限等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二、被担保人情况

广西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万元

注册地址:玉林市二环东路东侧玉林市经济开发区东区标准化厂区3#厂房

法定代表人:柯金龙

经营范围:药品、食品、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销售;家用电器、日用百货(除危险品)、化妆品的销售;商贸信息咨询服务;企业营销策划服务;消毒用品、饰品、农副产品、卫生用品、电子产品、健身器材的零售;广告宣传策划;搬运服务;普通货运。

本公司持有广西大参林100%股权。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广西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35,267万元,负债总额为36,316万元,其中应付票据6,787万元,应付账款21,078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6,316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049万元,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41,463万元,净利润为198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上述申请为子公司担保事项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定,资产负债率较低,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计人民币100,000,000.00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本项议案。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上述申请担保事项是根据子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本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本项议案。

七、累积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18-030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5月10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杨添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财务总监职务的书面报告,根据相关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杨添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及董事会对于杨添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的工作以及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18 年5 月1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高管的议案》,同意聘任彭广智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彭广智先生简历附后)。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变更公司高管议案发表如下意见:(1)杨添先生因个人原因书面向公司董事会请求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其辞职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公司董事会聘任彭广智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其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彭广智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同意董事会予以聘任。杨添先生与彭广智先生已进行了良好的工作交接,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运行。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1日

彭广智先生简历:

彭广智,男,中国国籍, 1982年出生,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本科学历。 2008年12月至 2010年 3 月,任广东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财务部副主任;2010 年 3月至 2012 年 7月,任广东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2012 年7月至 2014年 6月,任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会计部副经理;2014年 6月至 2015 年 7月,任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会计部经理;2015年7月至 2017 年11月,任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总监助理;2017 年11月至今,任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副总监。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要求。

证券代码:603233证券简称:大参林公告编号:2018-031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21日

3. 股权登记日

二、

三、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柯云峰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8年4月27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22.50%股份的股东柯云峰,在2018年5月10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关于公司为广西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承兑汇票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大参林2018年5月11日发布的《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广西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承兑汇票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广西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0.00元人民币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授信额度。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广西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最高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0,000,000.00元。

提请各位股东于股东大会就此议案进行审议和表决。

四、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8年4月27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五、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8年5月21日9点3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 410 号、410-1号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利楼209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21日

至2018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2018 年4 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后续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8、2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7、8、9、18、19、2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柯云峰、柯康保、柯金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1日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