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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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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5-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东方海洋 公告编号:2018-022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4月30日以电话、传真及邮件等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18年5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审议及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前期投入,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8,964.6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金额已经中天运会计师出具的《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中天运[2018]核字第90216号)的审核。该审核意见为:经审核,中天运会计师认为,东方海洋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与实际情况相符。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相关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针对该审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在召集、召开程序 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按相关规定程序履行。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实施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2018-024)。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的公告》(2018-025)。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根据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实际情况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详细内容见附件1。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全文详见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

四、审议批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18年5月28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见公司刊登在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8-026)。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11日

附件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现根据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修订如下:

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东方海洋 公告编号: 2018-023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30日以电话、传真及邮件等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于2018年5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监事5人,实际参加审议及表决监事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相关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8,964.6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8,964.64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2018-024)。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的公告》(2018-025)。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东方海洋 公告编号:2018-024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8,964.64万元置换公司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8,964.64万元。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422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8,65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8.36元,募集资金总额573,914,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63,268,767.4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会计师”)审验,并出具了中天运[2018]验字第90028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已到账。东方海洋已按照相关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于2017年5月12日披露的《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2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投资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三、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5月7日,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563,268,767.40元。

四、自筹资金前期投入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概述

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前期投入,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8,964.6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金额已经中天运会计师出具的《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中天运[2018]核字第90216号)的审核。该审核意见为:经审核,中天运会计师认为,东方海洋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与实际情况相符。

五、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了安排,即“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程序履行情况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8,964.6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8,964.64万元。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相关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针对该审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在召集、召开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按相关规定程序履行。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实施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宜。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相关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8,964.6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8,964.64万元。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购买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东方海洋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并经中天运会计师出具的《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中天运[2018]核字第90216号)的审核,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的有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东方海洋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5、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东方海洋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出具了中天运[2018]核字第90216号《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审核意见为“经审核,我们认为,东方海洋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与实际情况相符。”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购买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的核查意见;

5、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东方海洋 公告编号:2018-025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细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422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8,65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8.36元,募集资金总额573,914,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63,268,767.4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会计师”)审验,并出具了中天运[2018]验字第90028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已到账。东方海洋已按照相关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截至2018年5月7日,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563,268,767.40元。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的基本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拟投入的项目将依公司实际投入需要逐步开展,由于项目从启动到建成均需要过程,所以存在短期闲置募集资金。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以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向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1、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不得将该等资金用于向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须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且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产品。

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2、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3、投资额度

最高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在上述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4、信息披露

公司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的情况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是在确保相关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或更高的利息,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以更好地回报公司全体股东。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督管理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短期的投资品种。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理财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的程序履行情况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的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的事项进 行核查后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的事项。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购买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东方海洋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的事宜,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也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且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投资产品,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东方海洋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购买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东方海洋 公告编号:2018-026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18年5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8年5月28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审议事项合法、完备,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为:2018年5月28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27日至2018年5月28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28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27日15:00 至2018年5月2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2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澳柯玛大街1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的议案》;

(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上述议案1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议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以上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2、上述议案已经于2018年5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1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8-022至2018-025)。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如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如下:

1、登记时间:2018年5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及会议咨询:

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通讯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澳柯玛大街18号

邮政编码:264003

联系电话:0535-6729111

传 真:0535-6729055-9055

3、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

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包括非法人的其他经济组织或单位等,下同)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股东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或传真须在2018年5月24日17:00 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证券部,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5)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本通知之附件2。

4、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为半天。

5、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6、会务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澳柯玛大街18号证券部

邮政编码:264003

联系人:刘益宏

联系电话:0535-6729111

邮 箱:sddfhy@126.com

传 真:0535-6729055-9055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5月1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86,投票简称:海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3)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5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18年5月27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 2018年5月28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

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位置填“√”;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位置填“√”;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位置填“√”。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