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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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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修订说明的公告

2018-05-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79 证券简称: 千金药业 公告编号:2018-014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2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17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披露后经公司进一步核查,现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关于环境信息、社会责任和扶贫信息披露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对年报中的“第五节 重要事项 十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三)环境保护相关的情况”内容予以补充,具体情况如下:

一、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

情况说明

(一) 排污信息

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千金湘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湖南千金协力药业有限公司在 2017 年度被列为环境保护部门重点排污单位,具体环境情况如下:

1、 公司所涉及的子公司废水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

化学需氧量、氨氮、PH。

2、 排放方式

(1)湖南千金协力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废水经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按《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和《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6-2008)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株洲市河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湖南千金湘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废水经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按《GB21904-2008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8-2008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株洲市河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

(1) 湖南千金协力药业有限公司设生产污水标准排放口1个,位于公司北面靠近黄河北路。

(2) 湖南千金湘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设污水标准排放口2个,分别位于文化路基地西北角和金龙东路基地东北角。

4、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

(1)湖南千金协力药业有限公司2017年共排放生产废水8792吨;排放口的化学需氧量2017年平均浓度为46.5mg/L,共排放化学需氧量约为0.41吨;排放口氨氮2017年平均浓度为1.48mg/L,排放氨氮约为0.013吨。

(2)湖南千金湘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共排放废水约为7.2万吨,排放口的化学需氧量2017年平均浓度分别为:文化路基地100mg/L、金龙东路基地40mg/L,共排放化学需氧量约为5.04吨。排放口氨氮2017年平均浓度分别为:文化路基地10mg/L、金龙东路基地2mg/L,共排放氨氮约为0.43吨。

5、核定的排放总量(排环境)

(1) 湖南千金协力药业有限公司化学需氧量3.63吨、氨氮0.15吨。

(2) 湖南千金湘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化学需氧量9吨,氨氮2.22吨。

(二)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1、湖南千金协力药业有限公司适用生产废水执行《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和《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6-2008),化学需氧量≤100mg/L、氨氮≤20mg/L。

2、湖南千金湘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文化路基地适用《GB21904-2008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化学需氧量≦120mg/L,氨氮≦25mg/L;金龙东路基地适用《GB21908-2008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化学需氧量≦60mg/L,氨氮≦10mg/L。

(三)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

1、湖南千金协力药业有限公司共建有1套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能力150t/d。

2、 湖南千金湘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两个基地分别建有1套污水处理系统,

每套处理系统日处理能力均为300t/d。

(四) 湖南千金协力药业有限公司、湖南千金湘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均编制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五)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湖南千金协力药业有限公司、湖南千金湘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均委托湖南泰华科技检测有限公司进行日常环境监测方案,监测数据已按要求上传至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

二、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

根据 《株洲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下达2017年度企事业单位环保设施及排污口环境监察和监测计划的通知》(株环办〔2017〕12号)附件中公示的企事业单位名录,千金药业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公司将持续推进环保管理体系的完善;加大环保投入,对设备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做到生产密闭化、管道化;从源头加强管理减少三废产生,确保三废处理设施稳定运行,保证固废合理合规处置,废水、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三、其他说明

除上述内容补充更正外,报告中其他内容不变。上述补充更正不会对公司2017 年年度报告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影响。

特此公告。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