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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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2018-05-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18 证券简称:日月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4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48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将《问询函》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17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请公司从经营业绩、财务信息、其他信息披露事项等方面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关于公司经营业绩

1.2013 年至2015 年,公司归母净利润分别同比增长60.01%、

74.28%、74.18%,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6.86%、31.63%、37.58%;

2016 年至2017 年,公司归母净利润分别同比下降19.97%、33.16%,综合毛利率分别同比下降2.07 个百分点、11.22 个百分点。公司于2016 年12 月28 日上市,上市前后业绩反差较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23.9 元/股,当前股价已连续多日低于发行价。请公司:(1)结合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国内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情况、竞争格局、产业链上下游情况等,分析说明公司近两年业绩下滑幅度较大的主要原因;(2)结合近两年公司各类产品毛利率及收入占比变动情况,进一步分析公司毛利率持续下滑的影响因素;(3)结合2018 年一季度业绩情况,说明上述原因是否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持续影响,并明确提示风险。请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2.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31 亿元,同比增

长14.44%;归母净利润2.27 亿元,同比下降33.16%,扣非后归母净利润2.05 亿元,同比下降37.57%。公司解释称,报告期内净利润下滑主要是由于原材料生铁、废钢、树脂采购价格上涨。公司已引进高性价比的新材料和新供方,并实行了良好的付款条件来换取材料价格的相对优惠。请公司:(1)以图表等形式列示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与采购价格的波动情况;(2)按主要产品类别补充披露对应的原材料类型、采购金额、占比及同比变动情况;(3)结合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变化情况、付款条件变化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已采取的上述应对措施对采购成本的具体影响金额;(4)说明公司针对原材料价格上涨拟进一步采取的应对措施、主要产品的调价机制,是否能够覆盖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影响。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二、关于公司财务信息

3.年报显示,公司应收票据、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分别为7.97 亿

元、7.40 亿元,较期初分别增长13.05%、19.27%,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1.44%、19.90%,其中商业承兑票据期末余额为1523.09 万元,较期初增长605.46%。应付票据、应付账款期末余额分别为4.50 亿元、3.87 亿元,较期初分别增长24.11%、25.67%。请公司:(1)结合行业经营特点、自身采购付款政策、销售政策及回款期限等,说明上述应收、应付项目余额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2)补充披露商业承兑票据的结算单位、签发日期、付款时间等信息,并说明报告期内商业承兑票据大幅增长的原因;(3)补充披露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的具体情况,包括形成原因、是否涉及关联方、账龄、款项回收进展及可能存在的风险,并结合期后回款和历史账款的回收情况,进一步分析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4.年报显示,公司1-4 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3.32 亿元、4.86

亿元、5.14 亿元、4.99 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0.56 亿元、0.67亿元、0.59 亿元、0.44 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0.65 亿元、0.73 亿元、0.25 亿元、0.28 亿元。请公司结合所属行业特点、自身生产经营情况、主要采购及销售政策等情况,补充说明2017 年3、4 季度归母净利润、经营性现金流与营业收入变化趋势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5.年报显示,公司管理费用、销售费用中分别有1242.59 万元、

344.74 万元以“其他”项目列示。请公司补充披露上述款项的金额明细、发生原因等具体情况。

三、其他信息披露事项

6.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南京高精传动设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高精传动)持有的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23%的股份被冻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公司应收账款第二大欠款方南京高速齿轮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速齿轮)是高精传动的全资子公司。请公司补充披露:(1)高精传动所持公司股份被冻结的具体原因及后续进展;(2)公司与高精传动下属高速齿轮等公司的生产经营往来是否正常。

7.年报显示,公司董事戚华明、董事马武鑫、监事会主席徐建

民未在公司或公司关联方领取报酬。请公司补充披露上述三人在公司的任职期间、履职情况以及未领取报酬的原因,并说明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8.年报显示,公司2017 年营业外支出中以“罚金等”项目列示

的金额为192.76 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罚金发生的时间、原因,并结合相关规则说明是否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9.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中包括张永光的工伤借

款60.28 万元、职工医药费暂付款39.92 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工伤借款、职工医药费产生的时间、具体原因,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生生产安全方面的重大事件。

10.年报显示,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即2018 年3 月末的

普通股股东总数为30685 户;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显示,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为19907 户。请公司核实上述股东数据是否有误,并作相应更正。

针对前述问题,依据《格式准则第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定要求,对于公司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说明披露的,应当详细披露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于2018 年5 月11 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8 年5 月

16 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同时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

公司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及时回复《问询函》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