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366证券简称:利群股份公告编号:2018-042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于2018年5月4日发出,会议于2018年5月11日上午10:0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9人,实参会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徐恭藻先生主持。公司高管、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出席人数、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研究,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关于公司收购乐天购物(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全资香港及华东区子公司法人股权暨经营性商业资产的议案》
公司拟收购乐天购物(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的香港法人公司2家及华东地区法人公司10家,以实现收购该12家公司直接持有或通过其子公司间接持有的15处房产和72家门店等经营性商业资产之目的,交易对价为人民币1,665,344,956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需要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拟于2018年5月28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601366证券简称:利群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3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于2018年5月4日发出,会议于2018年5月11日9时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元海先生主持。会议的出席人数、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收购乐天购物(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全资香港及华东区子公司法人股权暨经营性商业资产的议案》
公司拟收购乐天购物(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的香港法人公司2家及华东地区法人公司10家,以实现收购该12家公司直接持有或通过其子公司间接持有的15处房产和72家门店等经营性商业资产之目的,交易对价为人民币1,665,344,956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601366 证券简称:利群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4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收购乐天购物(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全资香港及华东区子公司法人股权
暨经营性商业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收购乐天购物(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的香港法人公司2家及华东地区法人公司10家,以实现收购该12家公司直接持有或通过其子公司间接持有的15处房产和72家门店等经营性商业资产之目的,交易对价为人民币1,665,344,956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尚需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转让方乐天购物(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在香港设立的丰捷有限公司、康丰有限公司及在华东地区设立的南通美林置业有限公司、诸暨德诚置业有限公司、南通耀东置业有限公司、南通富华置业有限公司、南通金优置业有限公司、南通奔达置业有限公司、南通富贸置业有限公司、南通春辉置业有限公司、南通辉港置业有限公司、淮安满信置业有限公司共计12家公司的100%的股权,上述12家法人公司拥有15处房产,并通过在中国华东地区设立子公司及分支机构的方式运营72家门店,从事商业零售、仓储和地产业务。
2018年5月11日,公司与乐天购物(香港)控股有限公司签署了《经营性商场收购之股权转让合同》。公司拟以人民币1,665,344,956元的对价受让上述12家法人公司(含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的100%的股权,以及上述12家法人公司拥有的15处房产和72家门店的经营性商业资产。
(二)审议程序
2018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收购乐天购物(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全资香港及华东区子公司法人股权暨经营性商业资产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签署协议和办理其他相关事宜。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规划,有利于实现公司全国战略布局,扩大公司市场占有率;本次交易价格,依据评估机构的评估净资产值,双方协商确定,交易定价方式公平合理;本次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尚需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
二、 交易对方的情况介绍
1、企业名称:乐天购物(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私人公司
注册地:香港金钟夏悫道18号海富中心2座1808室
已缴股款总值:1,319,780,751.00美元
主要业务:通过控股子公司经营大型超市和置业公司
股东情况:Lotte Shopping Co.,Ltd.持有100%的股权
2、交易对方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经审计的乐天购物(香港)控股有限公司2016年度总资产978,521,987.89美元,净资产339,646,069.30美元。(备注: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尚未出具,故披露2016年度财务数据)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标的包括乐天购物(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下设的香港法人公司2家及华东地区法人公司10家(含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及上述12家法人公司拥有的15处房产和72家门店的经营性商业资产。标的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康丰有限公司(英文名称:HONG FUNG LIMITED)
(1)注册地:香港金鐘夏愨道海富中心2座18樓1808室
(2)企业类型:私人公司
(3)已缴股款总值: 1港元
(4)股东情况:乐天购物(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持有100%的股权
(5)主要业务:投资控股
(6)经审计的康丰有限公司2017年度总资产为104,858,870.29元人民币,净资产为36,171,498.33元人民币。
康丰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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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丰捷有限公司(英文名称:SWIFT HARVEST LIMITED)
(1)注册地:香港金鐘夏愨道海富中心2座18樓1808室
(2)企业类型:私人公司
(3)已缴股款总值:1,639,887,251港元
(4)股东情况:乐天购物(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持有100%的股权
(5)主要业务:投资控股
(6)经审计的丰捷有限公司2017年度总资产1,814,441,573.63元人民币,净资产为-2,779,755,284.06元人民币。
丰捷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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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捷有限公司通过下设的控股子公司运营华东区域72家门店,门店情况汇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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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南通美林置业有限公司
(1)注册地: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12号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91757970746R
(3)类别: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4)注册资本:220万港元
(5)法定代表人:朴世镐
(6)主要股东情况:乐天购物(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持有100%的股权
(7)经营范围:从事自有房屋的租赁和物业管理业务、商业仓储业务。(涉及许可经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经审计的南通美林置业有限公司2017年度总资产为21,546,315.94元人民币,净资产为21,445,090.60元人民币。
4、诸暨德诚置业有限公司
(1)注册地:浙江省诸暨市浣东北路108号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0782914519L
(3)类别: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4)注册资本:300万美元
(5)法定代表人:朴世镐
(6)主要股东情况:乐天购物(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持有100%的股权
(7)经营范围:室内装饰装修、物业管理(凭资质证书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经审计的诸暨德诚置业有限公司2017年度总资产为29,584,509.24元人民币,净资产为29,478,042.33元人民币。
5、南通耀东置业有限公司
(1)注册地:江苏省启东市汇龙镇人民中路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81783351957F
(3)类别: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4)注册资本:1250万美元
(5)法定代表人:金钟仁
(6)主要股东情况:乐天购物(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持有100%的股权
(7)经营范围:自有房屋的租赁和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经审计的南通耀东置业有限公司2017年度总资产为185,609,193.77元人民币,净资产为96,716,313.52元人民币。
6、南通富华置业有限公司
(1)注册地: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湖大厦402室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91788368045X
(3)类别: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4)注册资本:3750万港元
(5)法定代表人:朴世镐
(6)主要股东情况:乐天购物(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持有100%的股权
(7)经营范围:自有房屋的租赁和物业管理。(涉及许可经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经审计的南通富华置业有限公司2017年度总资产为58,602,426.45元人民币,净资产为45,538,495.97元人民币。
南通富华置业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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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南通金优置业有限公司
(1)注册地: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1号楼4楼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691788366939X
(3)类别: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4)注册资本:4500万港元
(5)法定代表人:朴世镐
(6)主要股东情况:乐天购物(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持有100%的股权
(7)经营范围:从事自有房屋的租赁和物业管理。(涉及许可经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经审计的南通金优置业有限公司2017年度总资产为79,501,615.40元人民币,净资产为79,010,547.65元人民币。
南通金优置业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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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南通奔达置业有限公司
(1)注册地: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办公楼3号119室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91798610675C
(3)类别: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4)注册资本:5200万港元
(5)法定代表人:朴世镐
(6)主要股东情况:乐天购物(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持有100%的股权 (7)经营范围:自有房屋的租赁和物业管理、商业仓储业务。(涉及许可经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经审计的南通奔达置业有限公司2017年度总资产为83,656,691.22元人民币,净资产为-23,952,006.71元人民币。
南通奔达置业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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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南通富贸置业有限公司
(1)注册地: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办公楼3号楼122室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91661752306A
(3)类别: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4)注册资本:4100万港元
(5)法定代表人:朴世镐
(6)主要股东情况:乐天购物(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持有100%的股权
(7)经营范围:自有房屋的租赁和服务管理。(涉及许可经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经审计的南通富贸置业有限公司2017年度总资产为54,656,203.24元人民币,净资产为40,440,728.76元人民币。
10、南通春辉置业有限公司
(1)注册地:室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1号标准厂房西附房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91674448661J
(3)类别: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4)注册资本:5000万港元
(5)法定代表人:朴世镐
(6)主要股东情况:乐天购物(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持有100%的股权
(7)经营范围:自有房屋的租赁和服务管理。(涉及许可经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经审计的南通春辉置业有限公司2017年度总资产为87,280,485.71元人民币,净资产为38,134,912.31元人民币。
11、南通辉港置业有限公司
(1)注册地: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1号标准厂房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916744190194
(3)类别: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4)注册资本:5000万港元
(5)法定代表人:朴世镐
(6)主要股东情况:乐天购物(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持有100%的股权
(7)经营范围:自有房屋的租赁和服务管理。(涉及许可经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经审计的南通辉港置业有限公司2017年度总资产为72,250,876.81元人民币,净资产为42,411,370.29元人民币。
南通辉港置业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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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淮安满信置业有限公司
(1)注册地:淮安市淮海北路536号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800690292900C
(3)类别: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4)注册资本:7750万港元
(5)法定代表人:金钟仁
(6)主要股东情况:乐天购物(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持有100%的股权
(7)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房地产相关的咨询服务;自有房屋的租赁和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经审计的淮安满信置业有限公司2017年度总资产为194,937,655.07元人民币,净资产为53,592,942.78元人民币。
截至评估基准日,淮安满信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淮安时代广场有59套公寓尚未出售,面积合计2685.44平米。
上述12家法人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拥有的15处房产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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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易标的权属状况说明
本次交易标的涉及的12家法人公司的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司法查封、划拨、冻结等限制性权利的情况。
同时,根据合同约定本次交易转让方乐天购物(香港)控股有限公司确保,于交割日,目标公司(包括其控制的子公司、孙公司、分支机构)之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司法查封、划拨、冻结等限制性权利的情况。
(三)交易标的审计、评估情况
本次交易,公司委托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分别出具了标的公司净资产模拟备考专项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
1、 交易标的审计情况:
根据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的公司净资产模拟备考专项审计报告,标的公司中的部分公司自2017年3月以来已处于停业状态,利群股份拟将其收购后恢复营业,故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编制模拟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标的公司截止2017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情况如下:
截止2017年12月31日,交易标的模拟备考合并总资产2,254,487,391.06元人民币,负债合计4,575,254,739.29元人民币,净资产-2,320,537,348.23元人民币。
2、 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根据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标的公司评估报告,以2017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不动产评估收益法评估,标的公司的评估净资产值合计-1,714,804,613.62元人民币。
(四)债务的处理
根据合同约定,转让方应于交割日前豁免目标公司债务,并通过增资归还银行贷款及关联方借款,上述共计3,380,688,540.77元人民币。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价格参考评估净资产值,在上述债务豁免及归还的前提下,双方协商确定整体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转让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本次交易的转让方为乐天购物(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受让方为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转让价格:人民币1,665,344,956元。
3、转让价格调整
交易双方以2017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制作而成的目标公司审计报告书中的模拟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记录的净资产价值与交割日前一个月末日为基准日制作的目标公司模拟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项下记录的净资产价值相比较,相应的调整转让价款。并对库存商品、违约产生的相关债务等在交割日时进行相应调整。
4、转让价款的支付
(1) 定金的预存:受让方应自获得境外投资备案及经营者集中申报所需的获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监管账户汇入基本转让价款扣除IC卡保证金及或有债务保证金后余额的20%。
(2) 中期价款的预存:受让方于交割日后5个工作日内,向监管账户汇入基本转让价款扣除IC卡保证金及或有债务保证金后余额的80%。
5、协议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全部获得转让方董事会及受让方股东大会的批准之日起生效。
五、涉及收购资产的其他安排
1、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不涉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
六、收购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本次交易是公司进行全国性战略布局的重要举措,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门店将辐射江苏、安徽、浙江、上海四个区域市场,同时也可以巩固公司在山东市场的市场占有率和辐射能力,实现公司从区域性商业集团到全国性商业集团的跨越。同时解决因停业期间造成的各类社会矛盾隐患,促进当地流通市场发展,提供就业岗位,提高物业使用效率,实现企业与地方经济共同发展的多赢局面。
(二)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门店数量将实现翻倍增长,覆盖山东、江苏、安徽、浙江、上海五个区域市场,公司的经营规模显著扩大。
2、此次收购标的主要分布在以江苏为主辐射安徽、上海、浙江北部的华东市场,符合公司供应链整合性商业的区域布局,依托公司现有的物流配送优势,可以实现收购门店的快速开业。同时,未来在逐步开设收购门店的同时,公司会启动江苏区域的综合物流中心的选址和建设,实现区域集中配送。随着终端市场规模的大幅增加,公司与上游厂家的议价能力也将进一步增强,规模优势进一步显现,公司综合毛利率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
3、本次交易完成后,12家标的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随着被收购门店陆续开业,公司营业收入将有大幅度提升,但同步启动多家门店开业筹备工作,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能力也是一个很大的挑战,而且多家门店集中开业产生一定的期间费用,短期内会对公司的利润指标产生一定负面影响;但从长期来看对公司的市场影响力和规模都具有很大提升作用,对公司各项财务指标都将具有积极的影响。
特此公告。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601366证券简称:利群股份公告编号:2018-045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5月28日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83号金鼎大厦33楼公司第一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28日
至2018年5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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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8年5月1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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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①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②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③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18年5月25日上午11:30前送达,传真、信函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④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地点: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83号金鼎大厦三十五楼证券部
邮编:266100
联系人:张兵、崔娜
联系电话:0532-58668898 传真:0532-58668998
邮箱:lqzhengquan@iliqun.com
(三)登记时间:2018年5月25日上午9:00-11:30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
特此公告。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5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