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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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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05-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70版)

3、顺应行业发展趋势的需要

随着汽车工业的发展,轮胎产业已经成为一个规模庞大的产业。作为重要的汽车零配件,轮胎在汽车行驶中起到了承载重量、传递动力、缓冲冲击以及维持转换车辆行驶方向等作用。尤其近年来,国家密集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规,鼓励大力发展安全、节能、环保的子午线轮胎,环保理念逐步深入人心,轮胎行业也同样呈现出了绿色环保的发展趋势,国内外消费者对于高性能子午线轮胎产品的需求日益增强。

(三)补充流动资金

1、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胎圈钢丝、钢帘线等业务规模大幅扩展,同时也需要较大的营运资金支持。公司本次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可以阶段性解决公司业务快速发展所需营运资金,增加公司收入和利润来源,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2、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及抗风险能力

公司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决定,符合当前的市场环境和公司的发展战略,可一定程度上解决公司业务发展对营运资金的需求,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并有助于降低公司资金流动性风险,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及竞争能力。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主营业务为胎圈钢丝、钢帘线及胶管钢丝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一方面将提升公司现有产能及丰富产品线,子午线轮胎钢丝帘线技术改造项目(三期第一阶段)建成投产后,不仅会进一步巩固公司现有产品的市场地位,在满足日益扩大的市场需求的同时,为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提高股东回报提供更有力的支持;另一方面,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一定程度上解决公司业务发展对营运资金的需求,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并有助于降低公司资金流动性风险,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及竞争能力。

五、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就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都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公司一直重视技术创新工作和技术研发投入,已经完成了对相关项目关键技术的研发及储备工作。公司在发展进程中,聚集了一批专业领域涉及橡胶骨架材料研发、生产、销售和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为本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奠定了人才基础。在市场开拓方面,目前,公司已与中策橡胶、赛轮金宇、风神股份、天津锦湖、南京锦湖、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恒丰橡塑有限公司、厦门正新橡胶工业有限公司等诸多轮胎制造商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关系,以上轮胎制造商在国内具有较强的实力,对钢帘线产品有着较大的需求,与公司的业务合作情况也呈现出稳定发展的趋势。

六、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为促进公司业务健康、良好的发展,充分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公司将采取如下措施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公司的业务规模、经营效益,为中长期的股东价值回报提供保障。

(一)强化主营业务,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主要从事胎圈钢丝、钢帘线以及胶管钢丝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乘用车轮胎、载重轮胎、工程轮胎以及航空轮胎等各种轮胎制品。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凭借突出的技术研发能力和制造工艺水平,已经确立了自己在橡胶骨架材料行业中的市场地位,发展成为目前国内规模最大的胎圈钢丝制造企业。公司现有客户包括中策橡胶、风神股份、赛轮金宇、双星轮胎、三角轮胎等国内知名轮胎生产商以及住友橡胶、普利司通、固铂轮胎、韩泰轮胎、锦湖轮胎等国际知名轮胎生产商,初步形成了内外销同步发展的业务格局。为强化主营业务,持续提升核心竞争能力与持续盈利能力,有效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公司将继续加大技术研发能力,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优化产品结构,拓展与国际知名品牌的战略合作,对供应链体系进行进一步完善,提高企业管理成熟度,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规模及综合实力的提升。

(二)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了充分论证,确信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本次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等行为进行严格规范,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既定用途得到充分有效利用。

(三)加快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实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力争提前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增加以后年度的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四)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制定和完善了《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和分配形式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董事会已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注重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并给予投资者稳定回报。本次可转债发行后,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规格规定,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并落实现金分红的相关制度,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五)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充分行使权力,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公司制定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为保证上述措施可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并作出如下承诺:

(一)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大业股份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拟公布的大业股份股权激励(如有)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大业股份完成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前,若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对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作出新的规定或要求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前述最新规定或要求出具补充承诺。

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应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大业股份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越权干预大业股份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大业股份利益;

2、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如有)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大业股份完成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前,若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对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作出新的规定或要求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前述最新规定或要求出具补充承诺。

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应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大业股份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公司提示投资者关注,除公司及相关主体按照国务院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作出的有关承诺以及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的情况进行的说明,公司制订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603278 证券简称:大业股份公告编号:2018-024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

作出的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12月3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对引导上市公司增强持续回报能力提出了相关要求。为贯彻执行上述规定和文件精神,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一、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一)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大业股份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承诺拟公布的大业股份股权激励(如有)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大业股份完成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前,若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对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作出新的规定或要求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前述最新规定或要求出具补充承诺。

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应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大业股份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

“(一)承诺不越权干预大业股份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大业股份利益;

(二)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三)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四)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五)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如有)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七)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大业股份完成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前,若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对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作出新的规定或要求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前述最新规定或要求出具补充承诺。

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应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大业股份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特此公告。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603278 证券简称:大业股份公告编号:2018-025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5月10日,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增加,并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

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普通货运(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生产、销售轮胎钢丝、胶管钢丝、钢丝帘线、铝包钢丝、钢丝绳、钢钉、铝制品、冶金轧辊及配件、纺织机械及配件、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喷涂、金属表面处理、硬化、防腐(以上项目须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运营);销售钢材、线材、铝型材;货物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修订后条款:

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普通货运(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生产、销售轮胎钢丝、胶管钢丝、钢丝帘线、铝包钢丝、钢丝绳、钢钉、铝制品、冶金轧辊及配件、纺织机械及配件、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喷涂、金属表面处理、硬化、防腐(以上项目须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运营);销售钢材、线材、铝型材;货物进出口业务;太阳能项目的投资、建设、生产及电力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603278证券简称:大业股份公告编号:2018-026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5月28日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公司六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28日至2018年5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2(2.01-2.20)、3、4、5、6、7、8、9、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2.01-2.20)、3、4、5、6、7、8、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1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窦勇、窦宝森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必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必须持法人授权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现场出席会议股东请于 2018 年 5月27、28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2:00 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通过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留下联系电话,以便于联系。

地址:山东省诸城市辛兴镇大业股份办公楼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36-6528805

传真:0536-6112898

邮编:262218

联系人:牛海平、张岚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特此公告。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授权委托书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5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