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60证券简称:苏州科达公告编号:2018-034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5月1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苏州市高新区金山路131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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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列示了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及其持股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合计38名,代表股份119,228,35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3204%。其中: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合计35名,代表股份112,204,06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5914%;仅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未参与投票表决的股东为3名,代表股份7,024,29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28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冬根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龙瑞女士出席会议;其他高管的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董事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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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公司监事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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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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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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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议案名称:《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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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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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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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议案名称:《关于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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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议案名称:《关于为公司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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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议案名称:《关于子公司为母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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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议案名称:《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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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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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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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议案名称:《关于增加经营范围的议案》
审议结果: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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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经营范围相关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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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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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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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九、议案十、议案十一、议案十二、议案十三、议案十四、议案十五为特别决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五) 关于独立董事述职有关情况的说明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余钢先生、马永生先生和金惠忠先生向大会作了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全文内容于2018年4月1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供投资者查询。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律师:闵鹏黄文晖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之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上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