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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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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05-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718 证券简称:际华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8-022

债券代码:122425 债券简称:15际华01

债券代码:122426 债券简称:15际华02

债券代码:122358 债券简称:15际华03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2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董事和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会议于2018年5月11日在公司总部29层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会议由李义岭董事长主持,九位董事全体出席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及其他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按照会议通知所列议程进行,会议召集、出席会议董事人数、召开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华津制药公司出让华颐康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华津制药有限公司(简称“华津制药公司”)以山东华颐康制药有限公司(简称“华颐康公司”)2017年6月30日净资产评估值为依据,以不低于46.43万元的价格出让华颐康公司2%股权。股权出让完成后,华津制药公司持华颐康公司49%股权。授权经理层及华津制药公司办理相关事宜,出让程序遵照国有资产产权出让的管理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华颐康公司成立于2011年,注册资本2500万元,目前主要从事原料药、医药中间体的研发与生产,为华津制药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股权结构:华津制药公司持股51%,北京颐康兴医药有限公司持股49%。

为深入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部署要求,公司同意出让华津制药公司所持2%股权,并以此为试点,引入合作方,进一步推动股权多元化改革以激发发展活力,完善企业治理和激励约束机制。

截至2017年6月30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信会师京报字[2017]第ZB11930号),华颐康公司资产总额6177.6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02.77万元、非流动资产4474.84万元;负债总额4082.28万元,其中流动负债3921.07万元、非流动负债161.21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2095.33万元,其中实收资本2500万元、未分配利润-404.67万元。

截至2017年6月30日,经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中同华评报字[2017]第868号),华颐康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2095.33万元,评估值2321.35万元,评估增值226.02万元,增值率10.79%。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事项不需单独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718 证券简称:际华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8-023

债券代码:122425 债券简称:15际华01

债券代码:122426 债券简称:15际华02

债券代码:122358 债券简称:15际华03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的

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2017年年度报告》。现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中对于环境信息披露的要求,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中“第五节 重要事项——十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三)环境信息情况——1.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补充如下:

一、原披露内容为:

(三)环境信息情况

1.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现补充披露为:

(三)环境信息情况

1.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认真落实污染治理减排各项措施。公司下属子公司际华三五零九纺织有限公司、际华三五一七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咸阳际华新三零印染有限公司、湖北际华新四五印染有限公司、际华三五四三针织服饰有限公司、内蒙古际华森普利服装皮业有限公司、青海际华江源实业有限公司属环保部门公布的2017年度重点排污单位。上述公司主要环境信息如下:

一、际华三五零九纺织有限公司:

(一)排污信息

公司产生的污染物有废水及少量固废物。其中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废水经过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固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处置公司进行处置。报告期内,公司污染物治理设施均正常运转,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排放标准要求。公司2017年全年共排放废水1.1万吨,其中COD排放1吨,氨氮排放0.4吨,详见下表:

(二)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根据国家对上市企业污染源实行重点监控的规定和地方环保部门的要求。在污水处理方面,公司前期投入180多万元建成污水处理站,设专人进行运行维护。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并且长期达标排放。由于公司近几年坚持技术改造、原有污水设备已不能满足生产需求,公司于2016年又投资65万元(包括设备及安装费、基建工程费等),对原有污水处理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做到雨污分离,引专管排到污水处理站处理,该工程已于2016年4月30日完工。污水处理能力大幅提升,日处理能力为50吨,主要处理氨氮、COD、色度、悬浮物,各项污染物去除率均能达到90%以上,确保了污水经过处理后全部达标排放。

目前各污染治理设施均正常运转。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它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公司2012年完成了《际华三五零九纺织有限公司利用废弃天然纤维纺棉纤维纱及复合麻纤维高档家纺面料技改项目》,项目环评及验收情况见下表:

2017年2月公司取得新版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为:91420984181166746P,有效期至2020年2月。

(四)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针对公司存在发生环境安全事故的潜在危险的化学品库、污水处理站,2016年编制《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在同年报孝感市环保局备案。预案中明确了危险目标,成立了由公司总经理任总指挥,由主管环境安全的公司领导任副总指挥,各部门、生产车间分管的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明确了相关责任人的职责。预案中还完善了事故应急信息化系统以及报送程序和制度;明确了应急响应程序,严格按照预警、接警与上报、启动预案、现场处置、应急终止的原则进行处理;公司每年对应急人员进行一次培训,对员工进行一次响应培训,对重大环境安全事故救援预案,每年进行一次演练。

(五)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根据要求,公司对废水制定了自行监测方案,方案见下表:

(六)其它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公司对污染物排放情况定期在公司网站等途径进行公开。公布的主要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法人代表、企业所在地址、排放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及超总量情况;主要能源品种及消耗量、单位产值能耗、单位产品能耗、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情况;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等。

二、际华三五一七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一)排污信息

公司产生的污染物有废水、废气和危险废物。其中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废水仅为设备冷却用水,生产过程无废水产生,因厂区建厂已久部分冷却水因管道原因未循环使用,排入市政管网;废气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处置公司进行处置。报告期内,公司污染物治理设施均正常运转,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排放标准要求。公司2017年全年共使用燃煤13807.6吨,其中二氧化硫排放19.19吨,氮氧化物排放18.50吨;共排放废水106.23万吨,其中COD排放106.27吨,氨氮排放0.52吨,详见下表:

(二)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2016年12月,公司投入232万引进第三方对动力车间2#锅炉进行改造,利用选择性非催化氧化还原脱销法和双碱法脱硫除尘法代替炉前添加助燃除硫剂脱硫法和水膜除尘法,大幅度地降低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量,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排放限制要求。

2017年5月,锅炉停炉改造,投入34万元引进第三方公司对锅炉实施连续在线烟气监测系统安装。

目前各污染治理设施均正常运转。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它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公司目前处整体搬迁过程中,于2013年对城陵矶新港区际华高分子材料高科产业园进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见下表:

2015年公司取得湖南省排污权证,规定了各项污染物全年排放指标:COD248吨、氨氮52吨、二氧化硫216吨、氮氧化物66吨。

(四)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针对公司存在发生环境安全事故的潜在危险的化学品库、锅炉房,2017年编制《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在同年报岳阳市环保局备案。预案中明确了危险目标,成立了由公司总经理任总指挥,由主管环境安全的公司领导任副总指挥,各部门、生产车间分管的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明确了相关责任人的职责。预案中还完善了事故应急信息化系统以及报送程序和制度;明确了应急响应程序,严格按照预警、接警与上报、启动预案、现场处置、应急终止的原则进行处理;公司每年对应急人员进行一次培训,对员工进行一次响应培训,对重大环境安全事故救援预案,每年进行一次演练。

(五)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公司对废水、废气制定了自行监测方案,方案见下表:

(六)其它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公司污染物排放情况定期在岳阳市环保局网站等进行公开。公布的主要信息包括:排放污染物名称、排放浓度、超标情况。

三、咸阳际华新三零印染有限公司:

(一)排污信息

公司主要污染物为废水,来源于印染生产车间。主要是处理、染色、后整理、印花、蒸化为主的生产废水。废水进入污水站处理后经总排污口入市政管网至东郊集中水处理厂,达标排放。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COD、氨氮、PH。2017年度COD年排放量30.1吨,氨氮年排放量0.11吨,详见下表:

(二)污染物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

自2006年至今,公司在污水处理方面前后投资1300万元,技改两次,采用符合国家环保产业政策的A/O工艺。设计处理能力3600m3/d。目前,日均废水外排约1000m3左右。2012年2月公司被列为《咸阳市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方案(2012-2014年)》重点防治工程项目之一后,在原工艺基础上实施废水深度治理提标改造二期工程建设,该工艺采用芬顿+沙滤活性碳过滤先进技术,具有对印染废水中较难降解的COD等有机物和色度有较强去除及吸附效果的优势。该项目在咸阳市、区环保局的全力督促及配合下于2013年10月底通过咸阳市环境保护局项目竣工验收。排放口同时安装COD、PH、氨氮在线监控装置及流量计,并通过数采仪与咸阳市、区环保局在线监控平台实行24小时实时传输。现废水外排严格执行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一级标准(COD≤50mg/L)。

在日常的废水监测工作中,由咸阳市环境监测站每季度对公司的水污染源进行季度性监测和在线设施比对监测,以确保出水合格率及污染源的上线率。并委托陕西华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每月对公司水污染源进行手工监测,并出具报告。

固体废弃物主要有污泥、生产包装材料及垃圾等。对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废、固体废弃物进行集中堆放,并设立专门的处置场所,其储存场所具备“三防”措施,即防渗漏、防扬撒、防流失;标识清楚,制度严明。当贮存一定量时,全部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公司集中处置。可回收生产包装材料由厂家定期收回;无害化生产垃圾集中堆,送垃圾处理站。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它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2017年11月29日公司取得新版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为:9161040066410585X1001P,有效期至2020年11月28日,新版排污许可证规定了各项污染物全年排放指标:COD40.7吨、氨氮7.89吨。并要求严格按照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规范运行管理、开展自行监测、进行台账记录并按时提交执行报告、及时公开信息。

(四)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为提高公司防范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建立紧急情况下的快速、科学、有效地组织事故抢险、救援的应急机制,控制事件的蔓延,减少环境危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暂行理办法》、《陕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和《陕西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特制定新三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环境保护局备案。该预案主要针对公司存在发生环境安全事故的潜在危险源和场所。按照预案三年一报备原则,公司目前正在重新完善预案内容并计划备案。预案中明确了危险源目标,成立了由公司总经理任总指挥,由主管环境安全的公司领导任副总指挥,各部门、生产车间分管的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明确了相关责任人的职责。预案中还完善了事故应急信息化系统以及报送程序和制度;明确了应急响应程序,严格按照预警、接警与上报、启动预案、现场处置、应急终止的原则进行处理。公司每年对应急人员进行一次培训,对员工进行一次响应培训,对重大环境安全事故救援预案,每年进行一次演练。

(五)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纺织印染工业》(HJ861-2017)要求,公司对废水污染源制定了自行监测方案,采取手工监测与自动监测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在国控自行监测发布平台上发布公示。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pH、流量四项为自动在线监控仪进行监测,每2小时上传一个数据,该四项指标在自动监控的基础上,同时和其余8项指标(悬浮物、生化需氧量、色度、石油类、六价铬、铜、硫化物、苯胺类)均进行委托监测,每月监测1次,委托检测单位为陕西华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具体监测指标和方法如下:

(六)其它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国家对重点排污单位实施强制性环境信息公开,要求通过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热线电话、电子屏幕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如实向社会公开其基础信息、污染物排放信息、防治污染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等环境信息,并按照要求及时更新,接受社会监督。公司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对污染物排放情况定期在公司网站及国家监测信息平台上进行公示,其信息内容包括:企业名称、法人代表、企业所在地址、排放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及超总量情况等。

四、湖北际华新四五印染有限公司:

(一)排污信息

公司产生的污染物有废水、废气和危险废物。其中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废水委托襄阳市印染污水净化站处理达到行业间接排放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再经襄阳市鱼梁洲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废气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和恶臭气体。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处置公司进行处置。报告期内,公司污染物治理设施均正常运转,各类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排放标准要求。公司2017年全年共使用燃煤5058.34吨、天然气9.55万标立方米,其中二氧化硫排放5.62吨,氮氧化物排放8.00吨,烟尘排放3.9吨;共排放废水47.98万吨,其中COD排放70.25吨,氨氮排放0.97吨,详见下表:

(二)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公司目前生产污水委托襄阳市印染污水净化站预处理,该站日处理印染污水能力为10000吨,主要处理COD、色度、悬浮物、氨氮,各项污染物完全满足《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中间接排放标准。经印染污水净化站处理后的污水再经襄阳市鱼梁洲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到直排标准后排出。

鉴于公司退城入园搬迁项目的启动,2015年12月报请襄阳市人民政府同意公司延迟燃煤导热油加热炉。2016年公司投入80余万元对燃煤导热油加热炉烟气污染物脱硫除尘脱硝处理设施进行了改造升级,大幅度地降低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的排放量,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1在用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达到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

公司定型烘干工序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有机烟气,暂无VOCs治理设施为无组织排放。

公司污水沉淀池内收集的污泥采用自然蒸发干化法固化,干化污泥不会发生扬尘现象,固化污泥交由襄阳金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它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公司1998年完成《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五四五工厂襄樊分厂建设项目》,2009年完成了《恢复扩建印染生产线项目》。

2017年3月公司更新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规定了各项污染物全年排放指标:COD140吨、氨氮14、二氧化硫20.21吨、氮氧化物20.21吨、颗粒物4.04吨。

(四)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依据相关环境安全的管理要求,针对公司存在发生环境安全事故的潜在危险的化学泄漏,2014年编制了《地下水资源污染预防预案》、《导热油、蒸汽、碱管等泄漏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火灾预防与应急扑救预案》。每年组织开展一次预案演练,2017年12月再次对预案进行了梳理和完善。同时,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工作要求,公司将于2018年5月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备案工作,。

(五)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公司对废水、废气制定了自行监测方案,方案见下表:

(六)、其它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公司废水COD、pH在线监测数据直接通过环保部门的网络平台向公众公示,因公司污水无预处理直接排放并委托襄阳市印染污水净化站、襄阳市鱼梁洲污水处理厂处理原因,环保主管部门暂将公司纳入了非重点废水排污企业。

五、际华三五四三针织服饰有限公司:

(一)排污信息

公司产生的污染物有废水、废气和危险废物。其中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废水经过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废气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和恶臭气体。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处置公司进行处置。报告期内,公司污染物治理设施均正常运转,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排放标准要求。公司2017年全年共使用天然气513.33万标立方米,其中二氧化硫排放1.78吨,氮氧化物排放4.45吨,烟尘排放0.53吨;共排放废水61.68万吨,其中COD排放41.42吨,氨氮排放0.31吨,详见下表:

(二)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公司目前有污水处理站一座,2007年投资560万扩建,日处理能力为4000吨,主要处理氨氮、COD、色度、悬浮物、总氮,各项污染物去除率均能达到80%以上,完全满足《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中间接排放标准。由于公司现在处于城市繁华地带,周边小区众多,对于污水处理站产生恶臭问题,2017年公司聘请专业公司进行设计施工,投资40余万元将污水处理站全部接触氧化池、水解酸化池、混凝沉淀池加盖密封,收集的气体经过两级喷淋塔进行净化处理,最后由大功率引风机从35米高烟囱有组织排放,完全杜绝了因恶臭遭到周边居民举报情况。

2012年,公司取缔了燃煤锅炉,投资710万元新上三台天然气锅炉,两台用于生产,一台用于供暖,大幅度地降低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量,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特别排放限制要求。

公司定型烘干工序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有机烟气,2016年投资100万元新上VOCs治理设施一套,该设施将有机烟气经密闭管道引至洗涤塔,再经冷却器冷却、高压静电补集处理后由大功率引风机引至15米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处理效率达到74.4%,完全达到《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其他行业限值要求。

2017年,公司淘汰了老式履带压滤机,投资20万元新上一台隔膜压滤机,新设备产生污泥为泥饼,含水率低,没有异味,固化程度强,不会发生扬尘现象,而且泥饼可以进入电厂进行焚烧,实现污泥变资源。

目前各污染治理设施均正常运转。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它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公司2008年完成了《染整设备技术改造项目》,淘汰了高浴比染整设备,2012年根据《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涿州市2012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完成了《锅炉煤改气项目》,2015年完成了《高档面料及其制品扩建改造项目》,2016年按照涿州市环保局《关于对全市排放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单位进行限期治理的通知》要求完成了《定型机有机废气治理项目》,各项目环评及验收情况见下表:

2017年12月公司取得新版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为:91130681700990412A001P,有效期至2020年12月,新版排污许可证规定了各项污染物全年排放指标:COD49.173吨、氨氮9.414吨、总氮17.406吨、二氧化硫4.794吨、氮氧化物14.382吨、颗粒物2.312吨,同时还规范一些自行监测和执行报告情况。

(四)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针对公司存在发生环境安全事故的潜在危险的化学品库、污水处理站、锅炉房,2015年编制《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在同年报涿州市环保局备案。按照预案三年一报备原则,公司目前正在重新编制并备案。预案中明确了危险目标,成立了由公司总经理任总指挥,由主管环境安全的公司领导任副总指挥,各部门、生产车间分管的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明确了相关责任人的职责。预案中还完善了事故应急信息化系统以及报送程序和制度;明确了应急响应程序,严格按照预警、接警与上报、启动预案、现场处置、应急终止的原则进行处理;公司每年对应急人员进行一次培训,对员工进行一次响应培训,对重大环境安全事故救援预案,每年进行一次演练。

(五)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纺织印染工业》(HJ861-2017)要求,公司对废水、废气制定了自行监测方案,方案见下表:

注: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纺织印染工业》(HJ861-2017)要求,对20吨蒸汽锅炉氮氧化物,废水中流量、氨氮、PH实行自动监测,目前公司自动监测设备正在比质比价采购安装中。

(六)其它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公司对污染物排放情况定期在公司网站等途径进行公开。公布的主要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法人代表、企业所在地址、排放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及超总量情况;主要能源品种及消耗量、单位产值能耗、单位产品能耗、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情况;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等。目前公司正在制定清洁生产方案。

六、内蒙古际华森普利服装皮业有限公司:

(一)排污信息

公司产生的污染物有废水、废气和普通固体废物。其中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废水经过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废气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普通固体废物为炉渣和污泥。报告期内,公司污染物治理设施均正常运转,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排放标准要求。公司2017年全年共燃煤1372吨标煤,其中二氧化硫排放5.988吨,氮氧化物排放3.5133吨;共排放废水9415吨(生产负荷不足设计生产能力的十分之一),其中COD排放0.31吨,氨氮排放0.06吨,车间排放口监督检测总铬为0.03L mg/L,未检出。详见下表:

(二)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公司目前有污水处理站一座,2002年3月建成,处理能力为日处理污水500吨。2002年7月通过内蒙古巴彦淖尔环境保护局验收:该污水处理工程采用物化+生化技术,水污染物处理效果明显,各项指标均符合GB8978-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2015年对部分设备进行了更新改造,增加了数采仪、COD在线监测等设备符合当地政府环保部门的环保要求。

2015年公司对燃煤锅炉脱硫除尘设备进行改造,升级为文丘里喷淋雾化脱硫除尘系统三套,项目总投资为22万元。经内蒙古神瑞环境监测治理有限责任公司监测,各项指标均符合治理标准要求,于2015年8月底建成并通过环保部门验收投入使用。

2017年公司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将供暖交由社会化统一供暖,撤销了一台6吨供暖水炉,到年底,公司取缔了一台6吨(备用)和一台4吨的燃煤蒸汽锅炉,投资100多万元新建然气锅炉房和购买一台2T然气锅炉等配套设施,于2018年1月份建成投入运行。使用清洁能源后大幅度地降低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量,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特别排放限制要求。

目前各污染治理设施均正常运转。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它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公司2015年7月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2014年16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十二五”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目标责任书任务的通知》(内政办发电【201513】号)的要求,对公司清洁生产工作进行评定,同年11月份,完成了《第二轮清洁生产》认证。

(四)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针对公司存在发生环境安全事故的潜在危险的化学品库、污水处理站、锅炉房,2017年编制《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按照预案报备原则,公司通过一系列的技术改造后目前正在重新编制并备案。预案中明确了危险目标,成立了由公司总经理任总指挥,由主管环境安全的公司领导任副总指挥,各部门、生产车间分管的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明确了相关责任人的职责。预案中还完善了事故应急信息化系统以及报送程序和制度;明确了应急响应程序,严格按照预警、接警与上报、启动预案、现场处置、应急终止的原则进行处理;公司每年对应急人员进行一次培训,对员工进行一次响应培训,对重大环境安全事故救援预案,每年进行一次演练。

(五)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制革工业》(HJ859.1-2017)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要求,公司对废水、废气制定了自行监测方案,方案见下表:

(六)其它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公司对污染物排放情况定期在公司网站等途径进行公开。公布的主要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法人代表、企业所在地址、排放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及超总量情况;主要能源品种及消耗量、单位产值能耗、单位产品能耗、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情况;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等。

七、青海际华江源实业有限公司:

(一)排污信息

公司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工业废气,工业废气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粉)尘。报告期内公司污染物治理设施均正常运转,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排放标准要求。公司2017年共排放废气污染物二氧化硫115.31吨,氮氧化物8.08吨,烟(粉)尘279.57吨。2017年公司污染物排放指标全部完成计划控制指标,满足总量控制要求,详见下表。

公司污染物排放执行《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污染物排放情况详见下表。

(二)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公司2011年至2013年先后投资近3000万建设了两套YT高温烟气净化回收系统及一套2万m3煤气柜设施对两台高碳铬铁矿热炉产生的冶炼烟气进行净化回收利用,从而大大减少了冶炼烟气的排放,实现了节能减排的目标,改变了铁合金行业“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的现象。2013年公司投资340万建设了应急除尘设施(柔性膜除尘设施)一套,进一步加强了公司生产期间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的保障力度。

目前,公司各污染治理设施均正常运转。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它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公司2011年至2015年开工建设了化工冶炼一体化项目一期10万t/a铬系合金工程,并取得了相关的环保手续,项目环评及验收情况见下表。

2015年12月公司取得了青海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证书编号为宁环污字【2015】45号,有效期至2018年12月。排污许可证规定了各项污染物全年排放指标:二氧化硫198吨、氮氧化物60吨、烟(粉)尘444吨。

(四)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编制了《青海际华江源实业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15年上报青海省西宁市环境保护局进行备案。按照应急预案三年一报备的原则,公司目前正在委托第三方进行重新编修。通过开展环境风险评估以及应急物资调查,重新编制应急预案及风险评估报告、应急物资调查报告。

(五)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公司委托青海省湟中县环境监测站每年进行两次环境监督性监测。

(六)其它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公司对污染物排放情况定期在公司网站等途径进行公开。公布的主要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法人代表、企业所在地址、排放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及超总量情况;主要能源品种及消耗量、单位产值能耗、单位产品能耗、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情况;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等。

除上述补充内容外,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中其他内容不变,上述补充不会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影响。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修订版)》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