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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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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2018-05-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14 900907 证券简称:鹏起科技鹏起B股公告编号:临2018-063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起科技”或“公司”)于2018年5月1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49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问询函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 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请公司从置入资产经营与业绩、信息披露、会计处理等方面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关于置入资产经营与业绩

1.年报显示,公司 2017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0.04 亿元,比上年下降 13.89%。本年度营业收入主要来自鹏起实业有色金属加工的营业收入 4.92 亿元,宝通天宇电子信息的营业收入 1.14 亿元,以及丰越环保废弃资源综合利用的营业收入 10.54 亿元。公司 2017 年年末应收票据为 1.50 亿元,较上年增长 12434.28%;应收账款 2.44亿元,较上年增长 61.50%;资产减值为 0.12 亿元,较上年 0.28 亿元,大幅下降。同时,鹏起实业和宝通天宇业绩完成率分别为 102.53%和 103.76%,且其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计报告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不是公司年审会计师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请公司:(1)补充披露鹏起实业和宝通天宇 2017 年年度对应的营业收入和资产减值损失,及年末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余额;(2)结合两家子公司的经营模式、销售及回款政策和销售回款期限,分析其营业收入、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变化的原因,说明两家子公司是否为了达到业绩承诺,加大赊销或改变销售及回款政策;(3)结合资产减值损失项目,具体分析资产减值损失大幅下降的原因,说明是否为了达到业绩承诺,大幅降低资产减值计提比例。请出具专项审计报告的会计师说明核查过程并发表意见,并请年审会计师就利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意见发表专项意见。

2.2017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显示 ,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为 4.9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30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1.40 亿元,与前三季度对应财务数据变化趋势不一致。请公司:(1)结合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详细说明原因;(2)结合公司主营业务的经营模式、销售政策等,说明是否存在为实现业绩承诺,在年末突击销售的情况。请鹏起实业和宝通天宇的业绩承诺专项审计会计师及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3.年报显示,丰越环保营业收入较上年下降 33.09%,主要原因是丰越环保为了满足最新环保要求、应对生产设备多年运营中出现的问题,对部分环保设施及生产设备进行改造、维修,从而使得部分生产线(车间)停产所致。请公司:(1)补充披露丰越环保本年度实现的净利润;(2)与业绩承诺期的业绩比较,说明是否存在业绩大幅下滑、未来是否可能出现业绩持续下滑;(3)说明停产的具体时间及预计或已经恢复生产的时间,停产事项是否已达到信息披露标准,是否履行了相应信息披露义务。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专项意见。

4.年报显示,2017年度母公司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为0.91亿元。结合近年来并购的丰越环保、鹏起实业和宝通天宇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请公司:(1)补充披露3个子公司自收购至今的现金分红情况及母公司取得投资收益情况;(2)说明并购后,公司是否实际控制及如何控制3个子公司。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专项意见。

二、关于信息披露

5.年报显示,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额 6.93 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 34.60%;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 5.57 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 30.38%。请公司:(1)分主要产品,补充披露近三年前 5 名客户名称、销售产品及销售金额,前 5 名供应商名称、供应产品及采购金额;(2)说明主要产品的前五名供应商和客户是否发生变化及变化的原因;(3)说明公司、实际控制人和公司管理层与前述客户和供应商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对主要客户、供应商的依杦。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专项意见。

6.年报显示,公司 2017 年度营业收入比上年下降 13.89%,但年末应收票据较上年增长 12434.28%,应收账款较上年增长 61.50%。请公司:(1)分产品说明销售政策及货款结算政策是否发生变化及变化原因;(2)补充披露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大幅增长,及其与营业收入变化不匹配的原因;(3)说明应收票据当前状态及未来结算安排;(3)列示前十名应收账款的欠款方、交易背景、交易金额及预期结算时点。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专项意见。

7.年报显示,公司 1 至 2 年内应收账款为 0.34 亿元,较上年大幅增长。请公司:(1)补充披露 1 至 2 年内应收账款形成原因、交易背景、交易对方、涉及产品及上年确认对应营业收入具体情况; (2)说明 1 至 2 年内应收账款未收回的具体原因及风险,及拟采取的收款措施;(3)核实 1 至 2 年内应收账款对应销售业务的真实性,说明对应营业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专项意见。

8.年报显示,公司 1 至 2 年内预付款项为 0.33 亿元,较上年增长 135.71%。请公司:(1)补充披露 1 至 2 年内预付款项形成原因、交易背景、交易对方、涉及采购的产品等;(2)说明 1 至 2 年内预付款项未完成结算的具体原因及后续安排;(3)核实交易对方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管理层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专项意见。

9.年报显示,2017 年度收到的往来款及其他 0.45 亿元, 支付往来款及其他0.83亿元;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中保证金1.78 亿元,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中保证金 1.12 亿元。请公司:(1)补充披露收到和支付的往来款及其他的具体构成及对应业务背景;(2)列表说明收到和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中保证金对应的业务及金额。

10.年报披露, 公司 5%以上股东鼎立控股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因前期公司向其出售资产,鼎立控股尚欠公司资产出售款8,981.70万元人民币,公司对出售资产提供的银行借贷担保4,616.46万元人民币,可能对公司带来损失。公司对应收鼎立控股相关款项仅计提少量减值。请公司补充披露:(1)应收鼎立控股相关款项计提减值的依据,及减值计提是否充分、合理;(2)为保证公司利益不受或少受损害,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三、关于会计处理

11.年报显示,公司于 2017 年 8 月投资鹏起万里产融(嘉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鹏起万里),本期按权益法核算确认投资收益为-116.67 万元,与 2018 年 8 月 24 日公告中鹏起万里确认投资收益 545 万元,明显不符。请公司:(1)补充披露鹏起万里的主要财务数据;(2)说明鹏起万里投资各方实际出资情况,其投资项目及收益情况;(3)说明公司投资鹏起万里的主要考虑,履行的决策程序、决策依据及决策是否审慎,以及是否涉及关联方资金占用;(4)说明该投资具体会计处理及其依据和合规性。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专项意见。

12.年报显示,洛阳申坤商贸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坤商贸)于 2017 年 12 月 26 日修改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据此判断,其不再对合伙企业的决策有重大影响,本期改为权益法核算。请公司:(1)补充披露申坤商贸近 2 年主要财务数据;(2)说明申坤商贸修改公司章程的主要考虑及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公司不再对合伙企业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判断依据;(3)说明公司对申坤商贸投资的原会计核算方法及具体会计处理、及本期改为权益法核算的依据,判断会计核算变化是否符合会计准则;(4)详细说明投资申坤商贸对公司经营和业绩的影响,及对申坤商贸投资会计核算变化对公司本期和未来经营和业绩的影响。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专项意见。

针对前述问题,依据《格式准则第 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定要求,对于公司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说明披露的,应当详细披露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于2018年5月12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8年5月18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同时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回复《问询函》涉及的相关问题,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