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1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8年5月7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06,787,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6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5.4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6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406,787,5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650,860,0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1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5月21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5月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8年5月21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特别说明:上述说明适用于采用循环进位方式处理A股零碎股的情形,上市公司申请零碎股转现金方式处理零碎股的,应另行说明零碎股转现金方案。)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5月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5月11日至登记日:2017年5月1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本次转股的交易流通时间
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8年5月21日。
六、股权激励的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由47.65元调整为29.406元,授予数量将由281.25万股调整为450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由32.96元调整为20.225元,授予数量将由47.5万股调整为76万股。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
八、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650,860,000股摊薄计算,2017年度每股净收益为1.06元。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州黄埔区云埔四路6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谢勇
咨询电话:020-32210275
传真电话:020-82075579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