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

2018-05-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18-034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汕头市联泰新溪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溪水务”)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新溪水务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25亿元(不包括本次担保);本次担保金额为1.95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进展情况

2017年8月11日,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以下简称“广发汕头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新溪水务向广发汕头分行借款1.95亿元(人民币,下同)并申请履约保函额度3000万元共计2.25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12日披露《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3”)

近日,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新溪水务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以下简称“兴业汕头分行”)签署《项目融资借款合同》,向兴业汕头分行借款1.95亿元,用于汕头市新溪污水处理厂厂外管网PPP项目的投资建设,期限15年,根据银行要求,公司需为新溪水务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18年5月11日,公司与兴业汕头分行签署本项担保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二)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7 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自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的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5.20亿元的担保,其中预计为新溪水务的项目融资提供不超过4.2亿元的担保,本次担保事项为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预计事项范围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5月17日披露《关于2017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9”)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本次担保履行相应披露义务,公司将及时披露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汕头市联泰新溪水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汕头市中山东路与东兴路交界处汕头市新溪污水处理厂办公楼二楼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黄建勲

经营范围:排水管网、泵站的投资、建设、运营及维护。

公司与被担保人的关系:公司持有新溪水务99.5 %股权。新溪水务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被担保人的财务状况:

单位:元

备注:新溪水务目前尚处于项目建设期,未实现运营收入。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新溪水务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25亿元(不包括本次担保),本次担保金额为1.95亿元。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12.6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23.52%,本次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9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9.11%,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