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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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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5-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18-041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5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5月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肖铿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董事肖瑾女士因在外地出差,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董事会成员肖铿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顾洁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意见全文于本公告当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董事会成员肖铿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意见全文于本公告当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肖瑾女士、顾军农女士、周正国先生、周明亮先生、晏小林先生、段轶群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伍春霞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意见全文于本公告当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段轶群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意见全文于本公告当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召集人)由肖铿先生担任,委员由顾洁女士、郭淑英女士担任;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召集人)由顾洁女士担任,委员由肖铿先生、潘翔先生担任;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召集人)由唐秋英女士担任,委员由潘翔先生、肖瑾女士担任;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召集人)由郭淑英女士担任,委员由 肖铿先生、唐秋英女士担任;

专门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4日

附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人员简历

肖铿先生,中国国籍,1972年10月生,工商管理硕士。曾供职于深圳可立克电子有限公司;现担任深圳市盛妍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鑫联鑫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南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肖铿先生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盛妍投资有限公司90%股份,持有公司股东深圳市鑫联鑫投资有限公司54.94%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肖铿先生与公司董事顾洁女士为母子关系,与公司董事肖瑾女士为兄妹关系,顾洁女士、肖瑾女士为肖铿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除上述情况外,肖铿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肖铿先生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宜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顾洁女士,佛得角共和国国籍,1947年2月生,大专学历。曾供职于湖南株洲五金交电公司、湖南长沙人民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深圳可立克电子有限公司;现担任可立克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能睿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能诺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鑫联鑫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本公司副董事长。顾洁女士持有公司股东可立克科技有限公司50%股份。顾洁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肖铿先生为母子关系,与公司董事肖瑾女士为母女关系,顾洁女士为肖铿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除上述情况外,顾洁女士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顾洁女士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宜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肖瑾女士,中国香港,1974年2月生,硕士。曾供职于中国银行香港分行、深圳可立克电子有限公司;现担任可立克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能睿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能诺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肖瑾女士持有公司股东可立克科技有限公司50%股份。肖瑾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肖铿先生为兄妹关系,与公司董事顾洁女士为母女关系,肖瑾女士为肖铿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除上述情况外,肖瑾女士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肖瑾女士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宜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伍春霞女士,中国国籍,1967年2月生,本科,国际财务管理师、中级会计师,具有IPA国际职业资格。曾供职于湖南省衡阳县统计局、深圳可立克电子有限公司;自2004年公司成立以来,担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伍春霞女士持有公司股东深圳市鑫联鑫投资有限公司3.19%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伍春霞女士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宜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潘翔先生,中国国籍,1971年5月生,中共党员,武汉大学国际法学系本科学历,执业律师。1998年10月至2016年12月任广东中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律师;2017年1月至2018年1月任北京安杰(深圳)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18年2月至今任广东中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律师。潘翔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潘翔先生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宜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潘翔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郭淑英女士,中国国籍,1957年11月生,中南大学内燃机车专业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研究室教授级高工、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研发中心电动汽车项目部部长、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新产业事业部执行副总裁、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事业本部副总工程师、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南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汽研所所长。现任中车(南车)集团、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首席技术专家、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并担任MT30工作组组员、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4/SC27)委员、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China EV100会员等职务。郭淑英女士多次获得铁道部科技进步奖、国家科技进步奖、湖南省科技进步奖、中国科技部“十一五”国家科技计划执行突出贡献奖等国家级和省部级奖项及荣誉称号,在专业期刊中发表过多篇著作。郭淑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郭淑英女士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宜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郭淑英女士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唐秋英女士,中国国籍,1966年8月生,具有“工科”和“会计学”双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会计师和助理工程师职称。2011年11月至今担任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唐秋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唐秋英女士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宜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唐秋英女士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顾军农女士,中国国籍,1971年10月生,大专。曾供职于深圳市富宝化纤有限公司、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深圳可立克电子有限公司。现担任深圳市鑫联鑫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公司变压器事业部总经理。顾军农女士持有公司股东深圳市鑫联鑫投资有限公司6.38%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与公司实际控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顾军农女士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宜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周正国先生,中国国籍,1968年1月生,本科。曾供职于田村电子(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可立克电子有限公司;现担任深圳市鑫联鑫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副总经理。周正国先生持有公司股东深圳市鑫联鑫投资有限公司3.19%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周正国先生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宜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周明亮先生,中国国籍,1966年9月生,本科,工程师。曾供职于湖南省邵阳无线电仪器厂、东莞厚街科技电业厂、深圳可立克电子有限公司;现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周明亮先生持有公司股东深圳市鑫联鑫投资有限公司3.19%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周明亮先生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宜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晏小林先生,中国国籍,1964 年 6 月生,大专。曾供职于日本明和电机株式会社、南晟德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深圳可立克电子有限公司、锡星电子有限公司;自2005年1月加入公司,现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晏小林先生持有公司股东深圳市鑫联鑫投资有限公司3.19%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晏小林先生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宜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段轶群女士中国国籍,1973 年 3 月生,本科,中级会计师。曾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经理。2010年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段轶群女士持有公司股东深圳市鑫联鑫投资有限公司1.28%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段轶群女士已于2013年12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宜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18-042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5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5月9日以邮件通知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柳愈召集和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同意选举柳愈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5月14日

附件:

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简历

柳愈女士,中国国籍,1980年3月生,硕士。曾供职于深圳市瑞德福文化交流有限公司、深圳可立克电子有限公司;自2004年公司成立以来,先后担任公司电源事业部工业电源市场部业务经理、业务总监。柳愈女士持有公司股东深圳市鑫联鑫投资有限公司0.38%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判定,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宜担任监事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