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410 证券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18-46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8年5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18年5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赵彪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日发布的2018-47公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召开公司二○一八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日发布的2018-48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四日
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18-47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1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现就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一)投资基本情况
为加快推进智能板块核心业务发展,公司拟以上海优尼斯工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工业”)、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智能”)、沈阳优尼斯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装备”)三家公司净资产出资成立新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名称为“沈阳优尼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工商登记名称为准)。注册资本金以2017年12月31日三家公司净资产为准,截止2017年12月31日优工业、东莞智能、优装备三家公司净资产分别为24,562.93万元、25,402.97万元、68,830.75万元,净资产合计为118,796.65万元。
(二)投资行为生效所必须的审批程序
1.本次投资设立子公司事项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2.本项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拟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以下各项信息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公司名称:沈阳优尼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一号街3甲1-2号
注册资本:118,796万元
出资方式:以上海优尼斯工业服务有限公司、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沈阳优尼斯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三家公司净资产出资
主营业务范围:激光机、机器人产品技术开发、制造;智能制造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智能机械设备、机床制造;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及技术服务;机械加工;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机械设备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三、出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未签定对外投资合同。
四、本次投资的风险
本次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是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进行,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变化,且出资设立的子公司为公司直接持股 100%的全资子公司,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有利于优化组织架构和适应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加快推进智能板块核心业务发展,促进公司更好发展。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五月十四日
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18-48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O一八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二O一八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18年5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二O一八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会议决定于2018年5月29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29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29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28日15∶00至2018年5月2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23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23日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现任董事、现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主楼V1-02会议室。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7甲1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18年5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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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出席会议的人员,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5月24日-5月28日。
3、登记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7甲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及其他
(1)公司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7甲1号
(2)邮编:110142
(3)电话:(024)25190865
(4)传真:(024)25190877
(5)联系人:林晓琳、石苗苗
(6)参会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和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流程详见附件。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授权委托书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股股东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410,投票简称:“沈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5月29日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28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2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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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 托 人 姓 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名:
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