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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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更名的公告

2018-05-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011 证券简称:宝泰隆编号:临2018-027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更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全资子公司七台河宝泰隆圣迈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宝泰隆圣迈公司”)变更公司名称的报告,经七台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公司全资子公司宝泰隆圣迈公司名称变更为“七台河宝泰隆新能源有限公司”,除名称变更外其他登记事项不变。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营业执照主要信息如下:

1、公司名称:七台河宝泰隆新能源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900777890057A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住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红旗镇红鲜村

5、法定代表人:秦怀

6、注册资本:捌亿伍仟玖佰陆拾万陆仟贰佰圆整

7、成立日期:2005年09月29日

8、营业期限:长期

9、经营范围:生产及销售:洗油(石脑油组分、柴油组分)、重油(沥青组分)(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12月24日)针状焦、炭微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八年五月十四日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18-028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5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决定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上的临2017-089号、临2017-093号公告。

为确保公司30万吨/年焦炭制稳定轻烃(转型升级)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如期进行,公司于2018年5月14日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合计2亿元的募集资金提前归还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截止本公告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剩余3.5亿元,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及时进行归还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八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