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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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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8-05-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18-035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于2018年5月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董事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

3、本次会议于2018年5月14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

4、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

5、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韩玉先生主持,部分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7)及《公司章程》。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于2018年5月30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18-036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于2018年5月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监事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

3、本次会议于2018年5月14日以电话会议方式召开;

4、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

5、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吕一航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7)及《公司章程》。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18-037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14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及2018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增加公司经营范围

增加前公司的经营范围:电气产品及其软件产品的技术开发、销售、技术维护及相关项目咨询;电气电子产品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电气产品及其软件产品的生产。

增加后公司的经营范围:电气产品及其软件产品的技术开发、销售、技术维护及相关项目咨询;电气电子产品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电控与工控传动智能设备、风电变流器、风电变桨系统、风电整机控制系统、无功补偿装置、光伏逆变控制系统、新能源并网技术相关控制产品、储能装备、大功率变频技术与大功率变频调速装置产品及其软件产品的技术开发、销售和技术维护(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电气产品及其软件产品的生产。电控与工控传动智能设备、风电变流器、风电变桨系统、风电整机控制系统、无功补偿装置、光伏逆变控制系统、新能源并网技术相关控制产品、储能装备、大功率变频技术与大功率变频调速装置产品及其软件产品的生产。

二、修改《公司章程》

因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公司拟根据增加后的经营范围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有关规定,本次《公司章程》条款的修订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18-038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5月3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镇官龙村第二工业区11栋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30日

至2018年5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详见2018年5月1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参会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出席会议;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行使表决权。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身份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参会人员需现场出示上述证件原件。

3、以上文件应以专人送达、信函、电子邮件方式报送,其中委托书原件必须以专人送达的方式报送。信函、电子邮件以2018年5月29日17点以前收到为准。

(二)现场登记时间

2018年5月30日12点45分-13点45分

(三)会议登记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镇官龙村第二工业区11栋公司二楼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曹阳

联系电话:0755-86026786-846

传真:0755-86114545

邮箱:ir@hopewind.com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官龙村第二工业区 11 栋董事会办公室

2、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5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18-039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金寨县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项目内容: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金寨县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协议”)。

投资金额:约人民币150,000万元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协议尚未正式履行,预计对公司2018年业绩不构成影响。

特别风险提示:本协议尚需双方加盖有效印章且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协议的生效尚存在不确定性。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协议的履行及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本协议中的项目投资金额、项目建设指标等数值均为计划数或预估数,存在不确定性。本协议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与金寨县人民政府签署了《投资合作框架协议》,计划在金寨县投资建设“220kV变电站”,投资总额约150,000万元。

2、本次对外投资尚需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3、公司与金寨县人民政府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投资主体

甲方:金寨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二)项目概况

投资建设并运营一座220kV变电站(按照省电力公司评审文件内容及要求建设),甲方为乙方获取不少于200兆瓦光伏项目建设指标,乙方总投资约15亿元。

(三)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将已进入规划的一座220kV变电站特许给乙方投资建设运营,运营期不少于25年(变电站被国网公司回购情况除外)。

2、甲方通过公开竞价招标方式为乙方落实不少于200兆瓦的光伏项目建设指标,同时负责规划满足200兆瓦光伏电站(分布式与集中式相结合)的土地资源。

3、甲方积极配合乙方为实施项目办理所需的各项行政审批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取得与实施项目规模相适应的场所、项目申报、环评、工商注册、项目开工所需证件等),并积极协助乙方办理项目的许可、报批等手续;甲方承诺解决好项目所在地的社会治安、稳定等问题,保证乙方项目的安全施工、运维等。

4、甲方协助乙方收集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所需资料,办理建设项目所需的六安市发改委及安徽省电力部门等单位的相关批复。

5、甲方承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积极维护本协议所规定的双方权利,尤其是乙方所拥有的本协议约定的光伏发电资源的专属开发权。

6、甲方承诺并确定乙方无需再缴纳项目用地土地使用税(建设用地除外)。

7、在乙方为开发该项目而成立独立法人公司后,乙方在本协议中的全部权利义务由新成立的独立法人公司承继,甲方应给予确认。

(四)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在甲方境内投资建设运营一座220kV变电站(含送出线路工程)。

2、乙方在从事光伏电站开发活动的过程中,必须采取农光互补模式,应做好场地及相关管理和保护工作,尤其要按要求做好水土保持和植被恢复方案,光伏板最低边离地面需1.5米以上。

3、乙方承担220kV变电站(含送出线路工程)及光伏电站可研、初设、评审、土地流转与征迁,青苗补偿等所有相关费用。

4、为保证220kV变电站快速付诸建设,在乙方响应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指定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00万元(如果采用银行保函形式,保证金额最多不超过50%)。甲方在乙方履约保证金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乙方签订正式合作协议。在正式合作协议签订10日内,乙方未进驻金寨开展实质性工作,将视为违约,则没收50%的保证金。甲方在乙方履约保证金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乙方未签订正式合作协议的,甲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全额保证金。

5、乙方承诺同意220kV变电站周边非乙方公司电源点接入,共同协商过网费收取标准。

6、按照国家规定依法及时纳税。

7、如项目场地同国家重大项目用地产生冲突,则以国家项目为主,乙方应积极配合。

(五)其他事项

1、光伏用地由乙方向甲方租赁取得,原则上租赁价格不低于500元/亩/年,每五年上涨5%,具体价格在另行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中约定。220kV变电站及光伏电站中永久性建设用地要履行报批手续。

2、光伏电站碳排放权交易的收益由甲乙双方分享。

3、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各自成立工作组,积极推进项目各项工作。

4、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持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自乙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

6、本协议因未通过乙方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而无法生效的,乙方无需向甲方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应自本协议未通过乙方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退还乙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2018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本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扩大产业规模,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四、重大风险提示

1、本协议的生效尚需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协议是否生效存在不确定性。

2、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协议的履行及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3、协议中的项目投资金额、项目建设指标等数值均为计划数或预估数,存在不确定性。

4、未来市场情况的变化或将对经营业绩的实现造成不确定性,本协议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

5、投资建设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支付方式、支付安排等,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

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