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74 证券简称:快意电梯公告编号:2018-043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5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14日至5月1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4日下午15:00 至2017年5月15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清溪镇谢坑村金龙工业区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罗爱文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1人,代表股份251,113,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5.0039%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51,1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5.0000%。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3,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39%。
(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5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13,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3,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何超律师、陈乔叶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相关议案,并形
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17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1,10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6%;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6667%;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33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了《2017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1,10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6%;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6667%;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33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1,10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6%;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6667%;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33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1,10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6%;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6667%;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33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1,10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6%;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6667%;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33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1,10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6%;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6667%;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33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度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1,10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6%;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6667%;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33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1,10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6%;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6667%;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33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1,10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6%;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6667%;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33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1,10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9%;反对1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879%;反对1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21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1,10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9%;反对1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879%;反对1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21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1,10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9%;反对1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879%;反对1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21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何超、陈乔叶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002774 证券简称:快意电梯公告编号:2018-044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遵循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规定,针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必要登记。
2018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并于4月24日首次公开披露。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的相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深圳”)就核查对象在激励计划公布前6个月(2017年10月23日至2018年4月23日)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登深圳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2018年4月24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综上,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特此公告。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