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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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

2018-05-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0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概述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筹划以资产置换的方式将公司持有的富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嘉租赁”)75%股权置换关联企业中植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植汽车”)下属子公司烟台舒驰客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烟台舒驰”)51%股权、中植一客成都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植一客”)100%股权,置换差额部分以现金补足。经初步测算,该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公司承诺争取于2018年6月16日前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

二、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组织审计 机构、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和独立财务顾问等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各项工作。公司将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10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并及时公告。

三、拟进行资产置换的主要情况

1、拟置换资产情况

(1)拟置入资产一:

公司名称:烟台舒驰客车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莱阳市龙门西路259号

法定代表人:于忠国

注册资本:人民币5,898万元

经营范围:普通货运(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汽车制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为准)及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加工、销售,汽车及配件进出口(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零售日用品,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拟置入资产二:

公司名称:中植一客成都汽车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汽车城大道111号

法定代表人:余润

注册资本:人民币43,870.75万元

经营范围:纯电动客车、纯电动城市客车、纯电动厢式运输车、客车和客车底盘的开发、设计、制造、销售、维修及与其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零部件、汽车配套件总成的销售;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

(3)拟置出资产

公司名称:富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德路2号1幢综保区大厦100206室

法定代表人:田媛

注册资本:5,000万美元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相关的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涉及行业许可管理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涉及前置许可经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交易对手情况

本次资产置换交易对手方为中植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最终交易对手方以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为准。因中植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陈汉康先生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交易方式

(1)交易方式

以资产置换的方式将公司持有的富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75%股权作为置入资产的支付对价,置换中植汽车下属子公司烟台舒驰51%的股权、中植一客100%的股权,置换差额部分以现金补足。本次交易完成后,中植汽车直接持有富嘉租赁75%的股权,公司不再持有富嘉租赁的股权。

预计交易金额:公司将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置入资产与置出资产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交易双方同意在评估价值的基础上协商确定交易价格。预计烟台舒驰100%股权的价值约为10~11亿,中植一客100%股权的价值约为5.5~6.5亿,富嘉租赁100%股权的价值约为14~15亿(具体金额还需进一步洽谈)。置入资产与置出资产的评估价值差额部分将以现金形式补足。

(2)意向协议签订情况

公司于2018年5月15日与交易对手方中植汽车签署了《重大资产置换意向性协议》(以下简称“意向协议”),约定公司拟以其持有的富嘉租赁75%的股权与中植汽车持有的烟台舒驰51%的股权、中植一客100%的股权进行置换。双方同意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和资产评估机构以双方确定的基准日对标的资产进行审计、评估,并同意以资产评估结果作为依据,协商确定最终交易价格。

上述意向性协议的签署不违反双方的公司章程或其它组织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且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业绩补偿安排

本次交易有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具体金额将根据最终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来确定,有关业绩承诺将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交易涉及业绩承诺,其具体数额、业绩承诺期间及业绩承诺未能实现时的补偿安排以交易各方正式签署的合同或协议为准。

5、涉及的中介机构

本次交易拟聘请的中介机构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等。

四、必要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五、备查文件

重大资产置换意向性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