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18年陕西辖区上市公司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64 证券简称:盘龙药业 公告编号:2018-042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18年陕西辖区上市公司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交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增强公司信息透明度,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陕西证监局、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陕西上市公司协会和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沟通创造价值,真诚赢得未来--2018年陕西辖区上市公司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在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互联网平台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路演天下”(网址:http://rs.p5w.net)参与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时间为2018年5月24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
届时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谢晓林先生,董事会秘书吴杰先生,财务总监祝凤鸣先生将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与投资者就公司2017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公司治理、发展战略、诚信文化建设以及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等事项与投资者进行集中网络在线交流、业绩说明等。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 5月15日
证券代码:002864 证券简称:盘龙药业 公告编号:2018-043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8年5月10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3,525,117.18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73,666,861.08元。报告期内,公司提取了法定盈余公积金4,352,511.72 元。公司拟以2017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86,6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总额为8,667,000.00元(含税)。
2、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6,6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2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5月2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5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5月2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西安市灞桥区西安现代纺织产业园灞柳二路2801号
咨询联系人:吴 杰
咨询电话:029-83338888-8887 传真电话:029-83592658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