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
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8-167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
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北京上市公司协会、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2018年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http://roadshow.sseinfo.com)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上证路演中心,参与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时间为2018年5月18日(星期五)15:00至17:00。
届时公司的董事兼总经理范世锋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宋晶女士、财务总监薛洪岩先生将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与投资者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沟通。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8-168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
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授信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金一江苏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珠宝”)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鼓楼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南京鼓楼支行”)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在该授信额度下进行黄金租赁等业务,授信期限为一年,公司及持有江苏珠宝49%股权的股东江苏创禾华富商贸有限公司共同为江苏珠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一年。
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哈尔滨捷夫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滨捷夫珠宝”)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哈尔滨分行”)申请人民币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该额度下进行贵金属租赁、银行承兑汇票、开立即期国内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开立延期国内信用证、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等业务,授信期限为一年,公司及哈尔滨捷夫珠宝法定代表人周凡卜先生及其配偶刘影女士共同为哈尔滨捷夫珠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担保期限为一年。
公司于2018年5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下的两项子议案,同意了上述融资及担保事项。
公司法定代表人钟葱先生、江苏珠宝法定代表人张鑫先生、哈尔滨捷夫珠宝法定代表人周凡卜先生及江苏创禾华富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忠先生将与上述银行签署融资担保事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以上融资及担保额度不等于上述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及担保金额,实际融资及担保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及担保金额为准。上述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融资及担保额度,尚在2017年度融资、担保计划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北京金一江苏珠宝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3年8月21日
注册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龙腾南路32号
法定代表人:张鑫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金银珠宝首饰设计,销售,研发,展览,维修,金银铜工艺品表面处理,百货,交电,工艺美术品销售,贵金属经纪,物业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
公司持有北京金一江苏珠宝有限公司51%股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江苏珠宝资产总额为228,735.89万元,负债总计178,798.34万元,净资产为49,937.56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214,496.88 万元,利润总额14,992.10万元,净利润为11,256.01万元(经审计)。
截至2018年3月31日,江苏珠宝资产总额为240,052.80万元,负债总计 187,048.51万元,净资产为53,004.30万元;2018年1-3月营业收入为42,234.86 万元,利润总额3,949.37万元,净利润为3,066.74万元(未经审计)。
2、 公司名称:哈尔滨捷夫珠宝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0年4月22日
注册地址: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香山路16号金源花园C区2号公企
法定代表人:周凡卜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黄金饰品、黄金制品、铂金饰品、珠宝首饰、塑料制品、陶瓷制品、文教用品、钟表、照相器材、服装、箱包皮具、家用电器、厨具、电子产品、五金交电、农副产品、通讯器材、化妆品、工艺品(不含象牙及象牙制品)、皮革制品、纺织产品、贸易经纪与代理(不含拍卖);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企业市场营销规划、商务信息咨询(以上不含国家专项审批项目);自有房屋租赁。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捷夫珠宝有限公司持有哈尔滨捷夫珠宝有限公司100%股权。
截至 2017年12月31日,哈尔滨捷夫珠宝资产总额为42,640.36万元,负债总计25,963.12万元,净资产为16,677.24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47,808.88万元,利润总额10,550.43万元,净利润为7,912.82万元(经审计)。
截至2018年3月31日,哈尔滨捷夫珠宝资产总额为50,261.21万元,负债总计30,888.63万元,净资产为19,372.58万元;2018年1-3月营业收入为15,992.03万元,利润总额3,508.00万元,净利润为2,695.33万元(未经审计)。
三、 融资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鼓楼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担保期限:均为一年
担保金额:共计人民币15,000万元
四、 董事会意见
此次授信及担保事项是公司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本次担保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8年5月15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46.22亿元,占公司2017年12月31日净资产(经审计)的98.62%,全部为母子公司之间(含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本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5亿元,占公司 2017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经审计)的3.20%。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8-169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5月15日上午10:30在深圳市龙岗区布澜路甘李工业园金苹果创业园A栋21层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5月11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参加通讯表决的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钟葱先生主持,公司监事、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参会的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江苏珠宝向中国银行南京鼓楼支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金一江苏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珠宝”)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鼓楼支行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在该授信额度下进行黄金租赁等业务,授信期限为一年,公司及持有江苏珠宝49%股权的股东江苏创禾华富商贸有限公司共同为江苏珠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担保期限一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审议通过《关于二级子公司哈尔滨捷夫向民生银行哈尔滨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哈尔滨捷夫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滨捷夫珠宝”)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申请人民币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该额度下进行贵金属租赁、银行承兑汇票、开立即期国内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开立延期国内信用证、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等业务,授信期限为一年,公司及哈尔滨捷夫珠宝法定代表人周凡卜先生及其配偶刘影女士共同为哈尔滨捷夫珠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担保期限为一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法定代表人钟葱先生、江苏珠宝法定代表人张鑫先生、哈尔滨捷夫珠宝法定代表人周凡卜先生及江苏创禾华富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忠先生将与上述银行签署融资、担保事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以上融资及担保额度不等于上述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及担保金额,实际融资及担保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及担保金额为准。上述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融资及担保额度,尚在2017年度融资、担保计划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公司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