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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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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8-05-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50 证券简称:*ST船舶 编号:临2018-52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5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会议董事14名,实参加表决董事14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经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预案:

1、《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

内容详见《中国船舶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临2018-54)。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预案》

内容详见《中国船舶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临2018-54)。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2项预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600150 证券简称:*ST船舶 编号:临2018-53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5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6名,实参加表决监事6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经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预案:

1、《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2项预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600150 证券简称:*ST船舶 编号:临2018-54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

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及《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预案》,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其中:年度审计费用为80万元人民币(含税,不含为公司服务所需的差旅费),年度内控审计费用为32万元(含税,不含为公司服务所需的差旅费)。

一、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叶韶勋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表报,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18年5月14日召开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及《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预案》。根据年审会计师工作质量评议的情况,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董事会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预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一定的职业素养,能够按照约定时间较好地完成公司所交付的年度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审慎判断,同意公司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预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求。本次续聘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审议程序,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内控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意本次会计师事务所续聘,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预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600150 证券简称:*ST船舶 公告编号:2018-55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

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6月6日

3. 股权登记日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8年4月21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51.18%股份的股东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在2018年5月14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1、《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为80万元(含税,不含为公司服务所需的差旅费)。

2、《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为32万元(含税,不含为公司服务所需的差旅费)。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8年4月21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8年6月6日14点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中国船舶大厦三楼会议厅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6月6日

至2018年6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此外,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至8项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4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1日披露的会议决议及相关专项公告;第9、10项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5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16日披露的会议决议及相关专项公告。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5、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6日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