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747 股票简称:埃斯顿 公告编号:2018-027号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本次会议议案1至议案8均为普通决议通过,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议案9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5月16日(星期三)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2018年5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15:00-2018年5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南京市江宁经济开发水阁路16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波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7人,代表股份546,417,7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838,490,805股的65.1668%。其中:
1、现场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共14人,代表股份546,384,9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1629%;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出席会议的股东共3人,代表股份32,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14人,代表股份6,417,7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54%。
(二)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姚启明、胡冬阳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46,391,253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2%;反对26,5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现场投票表决同意546,384,953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6,300股,反对26,500股,弃权0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391,253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71%;反对26,5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29%;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46,391,253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2%;反对26,5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现场投票表决同意546,384,953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6,300股,反对26,500股,弃权0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391,253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71%;反对26,5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29%;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独立董事提交了《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对2017年度任期内的履职情况做总结汇报。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46,391,253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2%;反对26,5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现场投票表决同意546,384,953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6,300股,反对26,500股,弃权0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391,253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71%;反对26,5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29%;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并通过《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46,391,253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2%;反对26,5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现场投票表决同意546,384,953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6,300股,反对26,500股,弃权0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391,253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71%;反对26,5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29%;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46,391,253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2%;反对26,5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现场投票表决同意546,384,953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6,300股,反对26,500股,弃权0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391,253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71%;反对26,5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29%;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46,391,253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2%;反对26,5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现场投票表决同意546,384,953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6,300股,反对26,500股,弃权0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391,253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71%;反对26,5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29%;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并通过《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46,391,253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2%;反对26,5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现场投票表决同意546,384,953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6,300股,反对26,500股,弃权0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391,253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71%;反对26,5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29%;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审议并通过《关于拟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383,453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56%;反对26,5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29%;弃权7,8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5%。其中,现场投票表决同意6,377,153股,反对0股,弃权7,800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6,300股,反对26,500股,弃权0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383,453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56%;反对26,5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29%;弃权7,8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5%。
本项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9、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8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46,383,453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8%;反对26,5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弃权7,8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其中,现场投票表决同意546,377,153股,反对0股,弃权7,800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6,300股,反对26,500股,弃权0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383,453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56%;反对26,5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29%;弃权7,8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5%。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姓名:姚启明、胡冬阳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5月16日
股票代码:002747 股票简称:埃斯顿 公告编号:2018-028号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在同一实际
控制人下协议转让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埃斯顿自动化”、“公司”)计划推动智能装备核心控制功能部件、工业机器人及智能制造系统业务逐步向国防等相关新领域纵深发展。埃斯顿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埃斯顿控股”)由于其境外法人的性质,对埃斯顿自动化向这些领域的发展构成一定限制。因此,为支持埃斯顿自动化未来的发展战略,从优化股权结构的考虑,将埃斯顿控股持有埃斯顿自动化无限售条件流通的股份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吴波先生持有。
2018年3月20日,埃斯顿控股与吴波先生签署了《关于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埃斯顿控股以协议转让方式向吴波先生转让其有持的埃斯顿自动化135,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的股份,占本次协议转让前埃斯顿自动化总股本的16.10%。本次协议转让系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持有埃斯顿自动化的股份总比例未发生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在同一实际控制人下进行协议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2018年5月15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埃斯顿控股以协议转让方式向吴波先生转让其持有的埃斯顿自动化135,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完成。
本次权益变动后,埃斯顿控股、吴波先生的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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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波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5,000,000股,直接持股数占本公告披露日埃斯顿自动化总股本的16.10%;同时,吴波先生分别通过持有南京派雷斯特科技有限公司96.89%股权、南京埃斯顿投资有限公司32%股权而间接持有埃斯顿自动化总股本的38.44%,吴波先生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的股份数量占本公告披露日埃斯顿自动化总股本的54.54%。本次股份转让主要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的转让,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