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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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18-05-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58 证券简称:秦安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4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上海祥禾泓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祥禾泓安”) 、上海祥禾涌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祥禾涌安”)、上海泓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上海泓成”)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4,615,38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89%。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祥禾泓安、祥禾涌安、上海泓成拟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180天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34,615,38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89%。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祥禾泓安、祥禾涌安、上海泓成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本次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每股净资产。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减持的,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180日内进行(2018年6月7日-2018年12月4日),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180日内进行(2018年5月22日-2018年11月18日),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采取协议转让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180日内进行(2018年5月22日-2018年11月18日),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5%。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市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祥禾泓安、祥禾涌安、上海泓成可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祥禾泓安、祥禾涌安、上海泓成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单位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单位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有意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单位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减持前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每股净资产的价格,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要求。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祥禾泓安、祥禾涌安、上海泓成可根据自身资金需要情况的变化、公司股价情况、市场情况,仅部分实施或者放弃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祥禾泓安、祥禾涌安、上海泓成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将严格遵守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