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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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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05-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8-077

债券代码:122267、136351、136439、136520

债券简称:13永泰债、16永泰01、16永泰02、16永泰03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5月12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2018年5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参与表决董事8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会议表决,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9.80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关于华晨电力股份公司为张家港华兴电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华兴电力”)向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金额不超过10,200 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的融资租赁,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股份公司及其所属控股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沙洲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业务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该笔担保由张家港华兴电力提供反担保。

三、关于张家港华兴电力有限公司为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向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金额不超过3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借款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该笔担保由张家港沙洲电力提供反担保。

根据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与所属控股企业间以及公司所属各控股企业间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第二、三项议案经本次董事会批准后即可实施。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五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7-078

债券代码:122267、136351、136439、136520

债券简称:13永泰债、16永泰01、16永泰02、16永泰03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5月12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2018年5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参与表决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会议表决,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9.80亿元的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五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8-079

债券代码:122267、136351、136439、136520

债券简称:13永泰债、16永泰01、16永泰02、16永泰03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9.80亿元,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531号),公司于2016年5月16日至5月25日向八名特定对象共计发行了1,231,155,778股新股,发行价格为每股3.98元,每股面值1.00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4,899,999,996.4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839,999,996.44元,于2016年5月25日到达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和信验字(2016)第000052号《验资报告》验证。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进行管理, 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相关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7年5月15日,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中含募集资金专户所孳生的利息及转款手续费用之差额490万元。

三、公司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还款情况

1、公司于2017年5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14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止2018年5月15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4亿元全部归还至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10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止目前,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到期未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

四、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项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总额不超过9.80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对资金需求的情况及时安排借用资金的归还,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本次借用资金到期前,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交易。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18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9.80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次事项符合《中国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且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戴武堂先生、王春华先生、邢红梅女士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董事会对本次使用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符合相关监管要求。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9.8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9.80亿元的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五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8-080

债券代码:122267、136351、136439、136520

债券简称:13永泰债、16永泰01、16永泰02、16永泰03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张家港华兴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华兴电力”)、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沙洲电力”)。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度:

本次华晨电力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华晨电力”)为张家港华兴电力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10,200万元,公司(含下属公司)已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460,953.54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

本次张家港华兴电力为张家港沙洲电力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30,000万元,公司(含下属公司)已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882,496.82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

●公司目前对外担保总额度为4,114,250.93万元(其中:公司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2,909,547.39万元;下属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022,203.54万元;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10,000万元,公司对外部企业提供担保总额度为72,500万元)。

●本次担保事项由被担保方提供相应反担保。

●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2018年5月1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供以下担保:

1、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拟向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金额不超过10,200 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的融资租赁,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及其所属控股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担保由张家港华兴电力提供反担保。

2、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拟向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金额不超过3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担保由张家港沙洲电力提供反担保。

上述借款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根据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与所属控股企业间以及公司所属各控股企业间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担保事项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后即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张家港华兴电力基本情况

张家港华兴电力,注册地址:张家港市东莱镇镇南,法定代表人:张大林,注册资本:80,0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电力投资、建设、生产、销售;热力供应服务;从事电力工业的相关业务。该公司为本公司所属全资公司。

截至2018年3月末,张家港华兴电力资产总额371,734.97万元,负债总额250,094.45万元,净资产121,640.52万元,资产负债率67.28%;2018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9,781.26万元,净利润-2,119.37万元。

2、张家港沙洲电力基本情况

张家港沙洲电力,注册地址:张家港市锦丰镇三兴,法定代表人:陈滨,注册资本:271,25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火力发电;配售电;热力供应;煤炭销售;仓储服务;港口经营;货运经营。该公司为本公司所属控股公司。

截至2018年3月末,张家港沙洲电力资产总额1,752,213.98万元,负债总额1,295,322.53万元,净资产456,891.45万元,资产负债率73.92%;2018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49,592.99万元,净利润5,955.11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华晨电力为张家港华兴电力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拟向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金额不超过10,200 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的融资租赁,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及其所属控股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业务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该笔担保由张家港华兴电力提供反担保。

2、张家港华兴电力为张家港沙洲电力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拟向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金额不超过3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借款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该笔担保由张家港沙洲电力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1、张家港华兴电力、张家港沙洲电力上述融资业务均为经营发展需要,上述公司具有足够的债务偿还能力,且为各下属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相关担保风险较小。2、本次各项担保事项均由被担保方提供相关反担保,能够保障公司的利益。3、本次各项担保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有关对外担保规定的要求。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4,114,250.93万元(含本次公告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9.04%,总资产的38.39%,其中:公司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2,909,547.3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9.54%、总资产的27.15%。公司及下属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公告附件

张家港华兴电力、张家港沙洲电力营业执照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五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8-081

债券代码:122267、136351、136439、136520

债券简称:13永泰债、16永泰01、16永泰02、16永泰03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日,西藏泰能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泰能”)为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现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774,547,71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23%。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截至本公告日,西藏泰能已通过大宗交易共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95,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7%,占本次减持计划总数的52.39%,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注:西藏泰能原持有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989,847,716股,于2018年4月27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2,000万股后持有公司股份969,847,716股。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减持数量达到本次减持计划的一半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西藏泰能非公司控股股东,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西藏泰能减持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并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系西藏泰能根据自身经营需要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其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