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35 证券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9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16日15: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次会议于2018年5月13日书面通知了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七名,实际出席董事七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杰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根据董事长张杰先生的提名,董事会聘任陈文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任期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 月16日
附: 陈文坚先生简历
陈文坚,男,中国国籍,1984年生,2006年厦门大学经济学院计划统计系本科毕业,2010年厦门大学王亚南经济研究院金融学硕士毕业。2010年1月至2012年7月任职于华泰联合证券销售交易部机构销售经理,2012年8月至2014年9月任职于民生证券机构销售部交易部高级销售经理,2014年9月至2017年2月任职于方正证券研究所高级销售经理,2017年2月至2018年3月方正证券机构业务部高级副总裁。2017年9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陈文坚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陈文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