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651 证券简称: 金陵体育 公告编号:2018-064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江苏紫金文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江苏紫金文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本公司股份1,046,66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38%,由于自身经营需要,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其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计划在公告后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523,33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69%)。
注: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并且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
2、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江苏紫金文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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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紫金文化持有股份的总数量10466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1.3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创业投资基金上市后退出。
减持股份来源:2014年6月18日,金陵公司作出股东大会决议,同意紫金文化向金陵公司增资、紫金文化认购金陵体育294万股。
2017年3月16日,江苏省财政厅出具《关于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苏财资[2017]21号),将紫金文化认定为国有股东,如金陵体育在境内发行股票并上市,紫金文化在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登记的证券账户应标注“SS”标识。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 企[2009]94号)的有关规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 国有股东紫金文化将按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将1,893,340股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
2017 年 3月16日,江苏省财政厅就上述国有股转持事宜出具了《关于同意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持的批复》(苏财资[2017]20号), 同意紫金文化将所持金陵体育部分国有股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应划转股份总数为金陵体育本次拟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10%,最终转持股份按金陵体育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的10%计算。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紫金文化的禁售期义务。
江苏紫金文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持有本公司股份104666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38%,计划在公告后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52333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69%)。
(二)公司股东紫金文化承诺:
1、公司股东紫金文化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如本合伙企业所持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将不低于金陵体育股票发行价,减持的金陵体育股份将不超过金陵体育股票发行后本公司所持金陵体育股份的50%。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上述股东将根据自身的资金周转安排及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及价格具有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紫金文化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关于减持计划的书面文件。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