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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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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18-05-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83 证券简称:顶点软件 公告编号:2018-038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9,7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97%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5月22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15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050,000股,并于2017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84,19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63,140,00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1,050,000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期为12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共计19名,合计持有19,7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97%,将于2018年5月22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84,19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63,140,00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1,050,000股。2017年9月5日,公司完成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1,677,000股。股权激励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84,190,000股增加至85,867,000股。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日,除上述股权激励计划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发生变化外,公司未发生因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一)公司自然人股东赵伟、雷世潘、戴小戈、欧永、林秀红、郑元通、赵莹、余养成、董南勇、张玉、刘法先、徐传秋、邓志强、王敏航、张雄金、鄢继华、谢淑仁、陈瑞德、陈建国承诺: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在顶点软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顶点软件的股份,也不由顶点软件回购该股份。

(二)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赵伟、雷世潘、欧永、郑元通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赵伟、雷世潘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等将相应进行调整。上述承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效。

(四)公司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赵伟、雷世潘承诺:在锁定期满后的12个月内,其减持数量不超过上市时所持顶点软件股份数量的10%;在锁定期满后的24个月内,其减持数量不超过上市时持有顶点软件股份数量的20%;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如果因顶点软件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证券监管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做相应调整)不低于发行价格。

经上述股东自查、公司核查,截至目前,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其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禁申请符合相关规定,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9,7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97%;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5月22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单位:股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 17日